《法治中國說·大檢察官說》第二集:牽住司改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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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音: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等一系列冤假錯案,暴露出過去的司法體制存在哪些弊端與不足?

童建明:司法人員在辦案中的權力不清,職責不明,以致造成司法人員責任心不強。

湯維建:辦案的檢察官他只有辦案權,沒有定案權。

配音:司法責任制改革成為牽引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究竟有哪些大刀闊斧的革新?

陳衛東:打破過去行政化的辦案方式,採用司法的方式,實行辦案責任追究。

童建明:構建權責一致、權責明晰、監管有效的檢察權運行新機制。

配音:落實司法責任制,究竟取得了哪些成效,未來的發展方向又將如何?《法治中國說·大檢察官說》——牽住司改的“牛鼻子”即將播出。

沙瑪阿果:說中國法治故事,談司法改革進展。觀眾朋友們,您現在收看的是由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打造的《法治中國說·大檢察官說》,我是主持人阿果。不知您是否還記得多年前發生的一些冤錯案件,比如說聶樹斌、呼格吉勒圖、陳滿,這些重大冤錯案件的當事人或者不幸被錯殺、或者身陷囹圄,讓人民群眾對於司法裁斷的不公是深惡痛絕。現在國家下大力氣推行司法責任制改革,實現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成為牽引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那麼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責任制改革改了些什麼?取得了哪些成就?未來的發展方向又是怎麼樣的呢?今天我們的大檢察官就將和我們談一下“司法責任制改革”。

接下來為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場上的三位嘉賓,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

還有現場的15家媒體單位和觀眾朋友們,歡迎大家。接下來我們就請出今天的主角,請看大屏幕。

童建明:我上大學的時候,正趕上國家走出動亂不久,開始重視法治的時期,我有幸選擇學習了法律,並被分配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檢察工作說到底,就是維護公平正義的事業,這是一項充滿挑戰,又極富意義的工作,法律人值得一生為之堅守。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這可以說也是牽一髮動全身。檢察機關的司法責任制改革始終把人民群眾對於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更高水平的需求,作為改革的價值取向。通過改革的深入,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能得到更有效地維護,我們社會公平正義的陽光終將灑滿大地。

配音:他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童建明。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有請大檢察官。

童建明:觀眾朋友們,大家好!很高興來到《法治中國說》,和大家一起交流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也就是檢察機關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情況。

首先,請大家看一張照片,照片上帥氣的小夥子叫呼格吉勒圖,想必大家都非常熟悉。呼格吉勒圖案是近幾年社會廣泛關注的一起重大冤錯案件。1996年,18歲的報案人呼格被當作被告人被判處和執行死刑。2014年,時隔18年後,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改判呼格無罪。然而人死已經不能復生,像呼格吉勒圖這樣的重大冤錯案件,這幾年發現了多起。這些冤錯案件的發生,給當事人及其親屬造成了無可挽回的傷痛,給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也造成嚴重的傷害,也讓我們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深感蒙羞。

痛定思痛,大家都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這些冤錯案件的發生,原因是什麼?從體制、機制上來講,長期以來形成的行政審批式的辦案模式,使司法人員在辦案中的權力不清,職責不明,以致造成司法人員責任心不強,這是造成冤錯案件一個深層次的原因。

為了破解這個難題,黨中央決定深入推進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核心的司法體制改革。那麼什麼叫司法責任制改革?就檢察機關來講,就是要突出檢察官的主體地位,賦予檢察官相應的辦案權限,同時明確相應的責任,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原則,構建權責一致、權責明晰、監管有效的檢察權運行新機制。司法責任制改革在司法體制改革中居於基礎性、關鍵性、全局性的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把它譽為是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具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意義。

那麼檢察機關是怎麼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呢?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環節。

第一個環節是選人與定員。就是對檢察人員實行分類管理,把檢察人員分為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對不同的人員實行不同序列的管理制度和職業保障制度。為了突出檢察官的主體地位,司法責任制改革首先確定對檢察官實行員額制,規定按照不超過政法專項編制39%的比例來遴選檢察官。以各省為單位進行遴選。經過嚴格的遴選程序,全國檢察機關從17萬多名具備檢察官資格條件的人員中遴選了7萬多名員額檢察官,其他沒有入額的檢察官被轉為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入額遴選的檢察官全部被安排到辦案崗位,安排到必須由檢察官履行職責的崗位。

第二個環節是確權與明責。就是通過制定權力清單,明確檢察官、檢察長、檢察委員會的權限,除法律規定,必須由檢察長、檢察委員會行使的權力以外,大部分司法權限都授予檢察官行使,同時明確各類檢察人員他們的職責權限和應承擔的司法責任。

第三個環節是監督與管理。就是為了保證檢察官的辦案質量,在授予檢察官必要權限的同時,加強對檢察官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做到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通過改革,破除了過去行政審批式的監督管理模式,構建了一系列新的監督制約機制。包括改革檢察長對檢察官辦案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對)重大案件、疑難案件以及可能有問題的案件,進行必要的監督、指導。也包括大力推行檢務公開,實行法律文書上網,做到以公開促公正。

經過這些舉措,司法責任制改革已經初步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這些成效也是多方面的。我主要談三點:

第一司法資源配置更加合理。通過改革,85%的司法資源配置到了辦案一線,辦案力量比過去增加了20%以上。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檢察長、副檢察長跟領導幹部帶頭辦案的示範作用正在顯現。領導幹部帶頭辦案有很多的好處,不僅有利於保證辦案質量,而且領導幹部親自辦案,可以通過辦案獲得很多真切的感受和體會,可以瞭解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問題的癥結在哪裡,從而有利於領導幹部加強對辦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第二個效果,辦案質量和效率穩步提升。隨著剛才我講到的一系列監督制約機制的跟進,現在辦案的質量總體是穩中有升,衡量辦案質量的一些指標數據呈現積極的變化。比如說檢察機關不批捕、不起訴的比例有所上升,這說明檢察官審查把關更嚴了,貫徹少捕、慎訴的方針更加積極了。第一批推開司法責任制改革的上海市檢察機關,刑事案件一審審查起訴的時間平均縮短了兩天多。吉林省檢察機關民事行政監督案件的結案率提高了28%。

第三個效果,檢察官負責任辦案的內在動力明顯增強。司法責任制改革突出了檢察官在司法辦案中的主體地位,這一方面增強了檢察官的職業尊榮感和成就感,另一方面也為他們注入了自我加壓、自我提高的內生動力。司法責任制改革以後,檢察官們普遍感到現在肩上的責任和壓力比過去要大得多了。過去辦案主要是外力驅使,現在則是變成自覺行動了。

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隊伍提出了五個過硬的要求,其中一個過硬就是責任過硬。如果司法人員都能把責任扛在肩上、落在實處,我想公正、高效司法就可以奠定良好的基礎。在這裡我想給大家介紹一個,我在河北省檢察院工作期間親身經歷的一起案件。這個案件和我剛才講到的呼格吉勒圖的案件辦案過程有很多相似之處,都是把報案人當成了嫌疑人,但是這兩個案件的處理結果截然不同。案件發生在2014年,也就是呼格案改判無罪的那一年,河北省保定市順平縣某村一個村民被人用鈍器打傷致死,公安機關經過排查,把王玉雷作為犯罪嫌疑人,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我們的檢察官通過認真地審查,發現了很多的疑點,果斷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同時列出了詳細的補充偵查提綱,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把真兇同村村民王斌抓獲歸案。這個案件的成功辦理說明,只要我們的司法官秉持高度的責任心,在目前我國公、檢、法、司四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體制下,真正發揮制約的功能和作用,是可以避免冤錯案件發生的。

總的看,中國特色司法體制的四梁八柱已經構建起來,司法責任制改革經過涉險灘、闖難關,做成了過去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事,司法公信力有明顯提升。但是我們也要看到,司法責任制的改革,實際上是司法領域的一場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體制機制,動的是利益格局,所以傷筋動骨在所難免。

在改革進程中也還存在一些這樣那樣的問題。比如說一些改革的舉措還沒有完全落地落實,在一些地方檢察權運行機制還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的問題,一些檢察官不敢大膽決斷,仍然存在依賴行政審批的思想。還有一些經過實踐證明,不適宜在檢察官工作崗位的員額檢察官,如何退出的機制還不順暢等等。所以司法責任制改革仍然在路上。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的部署和要求,集中精力做好司法體制改革的精裝修,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大力推進檢察官的職業化、專業化建設。促進檢察官不斷更新理念、提升素質、強化責任,真正按照司法責任制的要求,潛心研究辦案,嚴格秉公辦案,以多辦案、辦好案的實際成效,提升檢察工作的品質,真正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謝謝大家。

配音:呼格吉勒圖案與王玉雷案案情相近,結局卻截然相反,顯現出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哪些成效?

彭少勇: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責任感。

陳衛東:打破過去行政化的辦案方式,採用司法的方式。

童建明:真正發揮制約的功能和作用,是可以避免冤錯案件發生的。

配音:從原來的審批制到如今的責任制,這樣的變革原因何在?目的何在?

張建偉:我們要避免一種司法人員的“空心人”現象。

童建明:就是讓誰辦案誰負責。

配音:辦案終身責任制,使得檢察官辦案壓力倍增,人民檢察院又有哪些配套措施保障檢察官安心辦案?《法治中國說·大檢察官會說》——牽住司改的“牛鼻子”正在播出。

沙瑪阿果:剛才在您的演講當中提到,習總書記把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形象地比喻為牽住“牛鼻子”。首先我們就想問一下,為什麼司法責任制改革就是“牛鼻子”呢?


童建明:習近平總書記把司法責任制改革比喻為“牛鼻子”,我覺得這個比喻深刻揭示了司法責任制改革在整個司法體制改革中的地位和意義。因為司法通俗的講就是辦案,要落實司法責任制,就是為了負責任地把案件辦好。所以說司法責任制在整個司法體制改革中,它具有基礎性、關鍵性、全局性的地位,也可以說是一個核心,具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這麼一種舉足輕重的作用。

沙瑪阿果:剛才在你的講演當中提到了被人們廣泛關注的冤案呼格吉勒圖案。我們知道呼格吉勒圖在沉冤18年以後被平反,而這個案子牽涉到的公、檢、法三機關有27名辦案人員被追責。所以接下來這個問題我想問一下三位嘉賓,就這樣的一個處理結果,能夠看出我們國家舊的司法體制存在什麼樣的弊端和問題呢?


湯維建:我們的舊的做法或者舊的制度具有一個非常鮮明的特點叫作審批制,剛才童檢在演講當中也再三地提到了這個概念,所謂審批制或者叫三級審批制,它就是說辦案的檢察官,首先拿出一個處理的決定或者處理的意見,然後要報部門的負責人去審批,部門的負責人處長、庭長審批完了之後,他要報分管副檢察長或者檢察長去審批。這就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辦案的檢察官他只有辦案權,沒有定案權,因而他辦案的積極性和責任心都不夠,辦案也比較馬虎,可以說在辦案的質量上面,往往容易出錯。另外一個方面,就是檢察長或者副檢察長他們對案件的審批,也往往是通過閱讀一大堆的卷宗材料來進行的。而這個書面材料往往不能夠全面地反映案件的全部問題或者全部信息,有一些信息是無法被最後行使審批權的檢察長或者副檢察長掌握的。他們沒有親自辦案,但是他們有定案權,所以這種最後拍板拍出來的案件,往往是容易出差錯的。所以我們通過司法責任制的改革,就是要把責和權,把它緊緊地扣在一起。你有這個權辦案,那麼辦錯了案就要追你的責,這就是司法責任制的最核心的要義。

陳衛東:剛才維建教授也幾次談到審批制,審批制是什麼?是行政辦事的方式。那麼審批制,決定的人沒有去辦案,辦案的人最終說了不算,就像我們講醫生不把脈、不聽診,就去給開藥方。呼格案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被追責,那麼這裡面所有的人都要承擔責任,這是一種大鍋飯。

沙瑪阿果:那麼咱們新的這樣一個改革的舉措是什麼?思路是什麼呢?


陳衛東:中央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實際上它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這裡面首先是要建立科學的檢察人員分流管理機制。打破過去那種誰都是檢察官,誰都可以去辦案。那麼實行這種員額制的這樣的一種改革辦法,以現有檢察人員編制不超過39%這樣的比例來進行員額制檢察官的遴選。

那麼第二項工作就是建立科學的檢察權運行機制。這個運行機制就是我們剛才講了,打破過去行政化的辦案方式,採用司法的方式,就是明確權力邊界,實行辦案責任追究。

那麼第三點就是要建立合理的這種監督制約機制。司法責任制改革帶來的最大的隱患是什麼,就是放權給具體辦案的法官、檢察官以後沒有層層審批,也就等於沒有了層層的把關和制約。那你怎麼保證他不濫權?怎麼保證這個案件沒有腐敗。所以接著就要跟進,對這種權力進行監督制約。

湯維建:我覺得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通過司法改革使檢察機關更加像檢察機關,而不是像行政機關。應該是讓檢察機關實現向司法機關性質靠攏。所以我們這一次的司法改革就是去行政化,使得檢察機關真正地迴歸到司法機關的軌道上來。這是我們這一輪司法改革一個主要的思路。

童建明:對於現在司法責任制改革需要抓住的關鍵點也抓得很準。第一是要遵循司法規律,就是要按照司法辦案親歷性的原則來落實責任。第二是要對辦案的司法官授權,就是讓誰辦案,誰負責。第三是誰決定,誰負責,就是對你作出的司法決定要承擔責任。

沙瑪阿果:

就在呼格吉勒圖被平反的同一年,在河北的順平縣又發生了一個王玉雷案。剛才童檢在講演當中也提到了這個案件,這個案件險些成為呼格案的翻版。那麼今天在現場就來了一位當時這個案件的親歷者,接下來就請你談談在這起案件當中,檢察機關究竟起了什麼樣的作用?


彭少勇:在2014年2月18日的晚上,順平縣北朝陽村王玉雷在回家的路上,發現路上躺著一個人,有血跡,懷疑已經死亡,隨即撥打110報案。公安機關偵查之後,認為報案人王玉雷有重大嫌疑,並立案拘留,提請檢察機關報捕。我們的辦案人員訊問了王玉雷,王玉雷仍然供述自己殺人。

沙瑪阿果:他自己承認了?

彭少勇:自己承認,同時也發現右臂用石膏固定,順平縣檢察院就認為這個案件重大、複雜、疑難,就報到了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我們認為王玉雷有罪供述不足信。最後我們還是頂住了各種壓力,以強烈的責任心排除了非法證據,指導順平縣檢察院依法作出了不捕的決定。同時又列出了九條補充偵查建議,引導公安機關最後抓獲真兇王斌。

通過這個案件,我的體會是,一是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認真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的職責。二是檢察官作為具體的辦案人員,不僅要查微析疑,敢於擔當,還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責任感。辦案既是檢察官的一種權力,也是檢察官的一個責任。

沙瑪阿果:大概聽明白了,就是這起避免了冤假錯案的發生,其實主要是我們辦案人員的責任心。但是我們想,其實我們不能把一個案件是否辦得公正寄託於某一個辦案人員他的責任心,如果你要是遇到責任心不強的,他可能又會導致冤案的出現。所以我們也知道,其實新的司法責任制改革,它有一個很重要的一個點,就是把這種責任制度化了,而且叫終身責任制。我們想聽聽三位嘉賓對終身責任制這樣的一個看法,好嗎?


張建偉:呼格吉勒圖案件和王玉雷案件具有很強的可比性,其實是類似的案情,不同的結局。所以這個案件讓我們看到的是什麼因素造成不同的結果。如果我們辦案人員責任心不強,僅從案卷本身的材料,根據證據的情況,表面上存在著相互印證,犯罪嫌疑人又承認,那麼好了,我們就順水推舟,我們就作出批捕的決定。那麼看起來也是很簡單的,可是我們要有一種責任心,我們要避免一種司法人員的“空心人”現象,就是沒有帶著心來,那麼我們看到這種人的因素髮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我們當下的司法活動當中,在人的主觀方面,我們也要建立一些制度來加以規範,來提升這種責任心。

沙瑪阿果:但是我注意到這個責任前面還有一個終身。我想聽一聽陳教授,您對這個負終身責任這個怎麼看?


陳衛東:這樣的一種責任不是一時一地的,也不是說你辦完案子了,調離了,或者說別的原因就不追責了。我們就是什麼時間發現,什麼時間追究,終身追責。就是你這個責任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客觀條件的變化,隨著你自身情況的改變而改變。

沙瑪阿果:但是會不會帶來另外一個問題,有了這樣一個終身追責以後,他們會不會就擔心出問題反而束手束腳,最後影響了辦案呢?


童建明:追責也不是說所有發生錯案都要追,這裡頭也是有個原則的,就是我們強調要有主觀和客觀相結合的原則。所以追責有三種情形,一種是主觀上故意的,故意違反法律法規造成錯案的。第二種情形是重大過失,造成嚴重後果。第三種是監督管理責任,就是說檢察官要對自己的辦案負責,還有一個檢察長,領導幹部要對檢察院辦的案件有一個監督管理的責任,那麼檢察長、領導幹部如果是你應該負的監督管理責任沒有盡到,出現了案件重大的失誤,或者是出現嚴重的錯案,這也是要追責的,這是追責的三種情形。

所以一般性的對於法律理解的失誤因為對法律理解的問題出現錯案,或者是一些小的辦案中的瑕疵,包括現在很多法律文書的瑕疵,引用條文、引用符號,這些瑕疵,都屬於瑕疵的問題,它不屬於要追責的問題。

張建偉:講到司法責任制一定要記住一點,就是“除草莫傷苗”。我們司法責任制這樣的一個話題,這樣一個議題是怎麼引出來的呢?是從冤錯案件引出來的。人們在思考冤錯案件它是怎麼生成的,怎麼去遏制它,於是就想到了司法責任制,要強化司法責任心。那麼在進行這樣的一個制度設計的時候,我們不能忽視一點,這個制度它需要有一個配套的制度,那就是司法豁免權制度。如果沒有司法豁免權制度,那麼一個案件搞錯了,不分青紅皂白地窮追不休,那麼讓我們的司法人員跋前疐後、動輒得咎,最後造成的結果就是士氣低迷、軍心動搖。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必須要注意,司法責任制如果不配套司法豁免權制度的話,它可能會產生一種負面的效應。這種負面效應在司法責任制推行的初期已經顯現出來,所以我們最高司法機關已經認識到這一點,及時地提出要追究責任的話要分具體情況的,不能夠不分青紅皂白地一概追責。

陳衛東:我覺得對司法責任制不能做簡單甚至片面的理解。因為司法官辦案,包括我們檢察官,他都是對於已經發生在過去事實的這樣的一種再現,不可能那麼客觀、那麼全面。所以對事實的認定出現這種誤判是正常的,就是說出現錯案這絕對不是說不可思議的,有司法一定會有錯案。全世界各個國家都有,美國的錯案率更高,比我們中國還高。我們不能說有了錯案就要去對法官、檢察官打板子,否則的話,這個職業一定會成為整個社會中最高危的職業,沒有人去幹。所以這就是剛才像建偉教授談到的司法責任制要跟司法豁免制度結合起來。

沙瑪阿果:也就是說其實司法責任制一方面突出了責任的重要性,其實同時它也要考慮一個平衡,有責任就有權力,有權力就有責任,好,謝謝!

配音:司法責任制改革,給一線辦案檢察官的思想觀念和工作方式帶來了怎樣的變化?

童建明:入額遴選的檢察官全部被安排到辦案崗位,被安排到必須由檢察官履行職責的崗位。

陳瑩瑩:辦案的要求更高了,責任跟壓力確實是更大了。

韓魯紅:給我們檢察長帶來的直接的變化就是迴歸辦案一線。

配音:檢察長直接辦案、檢察官聯席會議等一系列新舉措,能否實現司法效率與質量的雙提升?

韓魯紅:有利於促進提高法律監督的水平和效率。

張建偉:檢察長、副檢察長辦案的話能起到一個表率的、示範的作用。

童建明:這樣有利於我們更好地把這些專業的案件辦準、辦精。

配音:《法治中國說·大檢察官會說》——牽住司改的“牛鼻子”正在播出。


沙瑪阿果:我們知道司法責任制的改革它是需要一個時間的,更多的基層的辦案人員,他肯定也是需要一個時間去逐漸地適應的。所以今天也來了一些基層的檢察官,我們想聽聽他們在這個司法改革當中,他們在辦案過程當中,他們的一些經歷,他們的一些體驗和感受。


陳瑩瑩:作為基層檢察院的一個員額檢察官,應當說我們對於司法責任制這次的改革是最有體會的。那在我看來,這次責任制改革最大的一個變化就在於檢察官的權力大了。過去一個刑事案件,它的起訴要經過一道一道的審批程序。而現在,在我們基層檢察院,大部分的刑事案件的起訴,都是由員額檢察官自己決定的,已經沒有一道道的審批程序了。那著這樣的變化,我個人也感覺對於我們員額檢察官來講,辦案的要求更高了,責任跟壓力確實是更大了。

當然從另外一個層面,對我們來講也是一種促進,我覺得改革以後因為取消了後面的審批程序,那就倒逼著我們要更加認真、更加仔細地去學習去研究,不但是要知道規定是什麼,還要知道規定它出臺的背景原因是什麼。所以說我個人感覺改革以後對我們的壓力是大了,但是帶著這種責任心,我們再去審查案件,我們可能學到的更多,因為這就是一個過程,我們經過前期的陣痛,我們個人的能力必將會得到很大的提升。

韓魯紅:司法責任制給我們檢察長帶來的直接的變化就是迴歸辦案一線。作為員額檢察官直接辦案,作為檢察長領導司法辦案,這種變化給我們的執法理念,給我們的工作機制都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在司法體制改革之前,我們只有30%的幹警承擔著全院90%的辦案任務。那麼現在我們92%的員額檢察官都在辦案一線,包括我在內的7位入額的院領導,我感覺檢察長直接辦案能夠更好地履行管理職能,有利於制度的完善。那麼用這種制度的方式,既保障了檢察官在辦案中的主體地位,又規範了檢察官的執法行為,保證了案件質量。再有就是我感覺檢察長直接辦案,有利於促進提高法律監督的水平和效率。法律監督的水平更高,那麼監督也更有效,這無疑也引導我們廣大幹警不斷地強化敢於監督的意識,提高善於監督的能力,這是我的一點體會,謝謝。

沙瑪阿果:檢察長、副檢察長他們不僅要行使管理責任,還得辦案。所以接下來想問一下三位嘉賓,就是怎麼看待這樣一個改革當中的職能和角色的這樣一個變化?


湯維建:檢察長、副檢察長辦案,這是實行員額制的要求。因為你要進入到員額範圍,成為員額檢察官,那麼你就要到第一線去辦案,而不能佔了員額不辦案,這是員額制的一個必然的要求。所以檢察長、副檢察長作為員額檢察官必須辦案,這是天經地義的一個要求。

我概括起來說有這麼三個好處,第一個檢察長、副檢察長,或者說甚至於包括一些中層領導,他們都是辦案能手,甚至於是辦案的多面手,是司法機關、檢察機關的優質資源,他們應該在辦案的舞臺上面繼續放光放彩,繼續發揮作用,而不是說當了官之後久不幹了,不能夠仕而不辦案。你如果說停止了辦案,那麼你原來的優勢就會逐漸地喪失,甚至於在業務面前,在辦案面前,你連普通的檢察官都不如。檢察長辦案,副檢察長辦案,有利於他們接地氣,和普通的檢察官們打成一片,瞭解檢察機關的實際情況,從而更好地引領檢察改革,引領檢察事業的發展,更好地進行檢察機關的各種工作。

張建偉:另外檢察長、副檢察長辦案的話能起到一個表率、示範的作用,而且這種辦案還起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塑造辦案的一種榮耀感。

童建明:所以最高檢在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過程之中,還特別強調領導幹部,特別是檢察長、副檢察長要帶頭辦理這些重大的、疑難的、複雜的,特別是那些有影響性的案件,這樣給大家起一個示範帶頭作用。你也通過辦理這些案件來進一步瞭解這些案件的特點和規律,辦案過程之中應該把握什麼樣的政策導向,這樣對於提高你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加強對辦案的指導和監督都是有好處的。

沙瑪阿果:今天我們現場也請到不少的媒體朋友,我們看看他們有什麼問題要問,好嗎?你好。


中國新聞社:謝謝,中國新聞社的記者提問,我們注意到這次司法責任制改革之後,賦予了檢察官獨立辦案的權力。與此同時,檢察長負責統一領導檢察院的工作,那麼問題來了,就是請問童檢,當檢察官辦案的時候,與檢察長的意見不一致,這應該怎麼辦?是誰說了算?謝謝。


童建明: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也是實踐中經常會碰到的問題。那麼檢察院的體制有這麼一個特點,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那麼從內部來講,檢察長是領導整個檢察院的工作。檢察官在有些重大案件自己拿不準,他可以報給檢察長,檢察長審查以後認為他的意見和檢察官的意見也不一致,這個時候怎麼辦?按照我們現在的責任制的規定,檢察長可以要求檢察官進行復核,如果複核還有不同意見,檢察長可以決定提請檢察委員會來討論,就是由檢察委員會來決定,檢察長也可以自己決定。當然檢察長決定,如果否了檢察官的意見,那麼檢察長對他的決定要負責,對改變的決定由檢察長負責。這種體制就是為了保證檢察長對檢察院的領導權的實現,實際上也是為了保證我們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謝謝。

沙瑪阿果:好,下一個。

檢察日報社:童檢,你好,我是檢察日報社的記者,檢察官辦案獨立後,檢察官的辦案主體地位愈加凸顯,隨著對檢察官放權範圍的擴大,檢察官單兵作戰、獨立決定的情形增多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想問的是,檢察院如何來解決檢察官個人在知識結構、司法經驗等方面存在的侷限性?謝謝。


童建明:確實,案件形形色色、千姿百態,實踐中什麼樣的案件都有。現在經常接觸到很多各個領域的專門知識。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現在我們採取了一些措施。第一個是我們建立了一個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就是說檢察官辦案時候遇到有疑難的問題,自己拿不定主意的時候,他可以申請召集檢察官聯席會議,就是由他這個部門的檢察官,甚至也可以跨部門,由其他部門檢察官一起來參與討論,大家一起討論看看這個案子應該得出一個什麼結論,這個結論、這個意見是供辦案的檢察官參考。

第二個,我們正在推進建立一個專家委員會制度。就是說遇到一些重大、疑難、複雜的案件,我們邀請院外的法學專家、資深的法官、資深律師,其他方面的一些專家組成一個專家委員會,來對我們一些疑難、複雜的案件進行會審。

另外還有一個機制,推進考慮實行聘請特邀檢察官助理的制度。為什麼要搞這個制度?因為現在我們案件涉及的範圍越來越多,領域越來越多,包括現在的公益訴訟案件,涉及到剛才說的環保領域,還有金融證券領域,包括一些食品、藥品,各個領域的案件都可能碰到。所以考慮從有關的行業和部門聘請這些有專門知識的人來參與我們的辦案,和我們檢察官一起辦理案件,彌補我們在這方面的知識的缺失,這樣形成一個互補,這樣有利於我們更好地把這些專業的案件辦準、辦精。謝謝。

沙瑪阿果:最後我想問問三位嘉賓對於司法責任制改革還有什麼期許?


湯維建:我覺得司法責任制要真正落地,不能把它流於一種形式,要讓它產生應有的威力。第二個期待同時要跟上一個叫司法保障制,要把檢察官,當然也包括法官等等的這些待遇要跟上去,要給他們各方面的保障,包括人身安全的保障也要保障到位,使他們能夠安心辦案。

陳衛東:我們司法責任制的改革遠遠還沒有結束,改革還在路上,所以我覺得我們當下最要緊的是如何更好地推進司法責任制的配套措施的改革。因為配套措施改革是十九大明確提出來的任務,根本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司法責任制,著著實實地把它落實到位。

張建偉:真正的改革一定是有痛感的,那麼司法責任制改革,我覺得它是有痛感,它不能夠成為我們司法錯案的一個創可貼,應該發揮刮骨療毒的作用。那麼在司法責任制的推動當中,權責結合將權力下放,可能會產生一段時間的亂象。有些個別案件的質量可能會有下滑的情況,但是我們看到改革的方向是對的,我們就應該努力地向那個方向繼續去推動。即使是一時出現一些波折,我們應該堅持把改革進行到底,日正高懸路正長,我覺得在這方面我們樂觀司法責任的改革,最終獲得它應有的成效。

沙瑪阿果:對,張教授說得特別好,既然是改革肯定會有陣痛,其實改革的路還很漫長,在這個過程當中還有很多需要完善,需要不斷地推進。所以最後我們再請童檢給我們用簡短的話來表達一下,您對我們法治中國的建設有什麼樣的期待?


童建明:通過今天的討論,我們也可以得出這麼一個結論,就是司法責任制改革可以說已經破題,已經步入了深水區,但是還需要進一步地深化綜合配套改革,需要一往無前,一鼓作氣,繼續往縱深推進。我期待也堅信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必定會像我們四根擎天柱,能夠撐起我們共和國的法治大廈。

沙瑪阿果:謝謝童檢的精彩演講,也謝謝三位嘉賓的建言獻策,謝謝媒體的朋友的提問和現場觀眾的守候。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感受最直接、最強烈。司法體制改革劍指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的頑瘴痼疾,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優異答卷。從夯基壘臺到立柱架樑,再到內部精裝,這場動真碰硬的司法體制改革必將不斷向縱深拓展。好,觀眾朋友,今天的《法治中國說》節目到此就結束了。感謝您的收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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