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二手車千萬罰單背後:二手車電商市場“路在何方”?

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發出了針對瓜子二手車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判定瓜子二手車在廣告宣傳中使用的“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宣傳語缺乏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工商局責令瓜子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250萬元。

瓜子二手車千萬罰單背後:二手車電商市場“路在何方”?

對此,瓜子二手車方面回應稱,瓜子二手車沒有以與事實不符的廣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驅動,也沒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或獲取不正當競爭利益,對該決定的定性存有異議,已根據法律程序申請行政複議,相信最終會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定。

或許有人會吃驚於1250萬元的“天價”罰款,是否處罰過重?

處罰金額的考量依據是瓜子二手車與樂視網廣告交易平臺之間的網絡廣發發佈協議,廣告費總金額為1250萬元。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方超強律師表示,瓜子二手車被判天價罰究竟冤不冤,最終得從查處的事實來看,其行為是否違反了判罰依據——《廣告法》第四條與第二十八條第二看第(二)項的規定。其實判斷的邏輯並不複雜,只要判斷“遙遙領先”的宣傳語是否會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廣告主是否能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其中針對銷售狀況的信息是否會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即可。

事實上,瓜子二手車被罰,源於人人車對其的舉報。據統計,這已經是人人車連續第三次舉報、起訴瓜子二手車。

當前,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加,二手車市場也迎來快速發展,各大二手車電商平臺往往通過廣告投放來爭奪市場份額,不過,競品之間的火藥味也極強。

2017年11月,人人車因不滿瓜子二手車“遙遙領先”的廣告語,向海澱法院起訴瓜子,索賠1億元;隨後,人人車又向工商部門舉報瓜子二手車涉嫌廣告與事實不符,由此引發日前瓜子的1250萬元罰單;2018年9月,人人車因不滿瓜子在《中國新說唱》節目植入“行業領軍者”廣告,又將瓜子告上朝陽法院。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作為業內最早投放廣告的二手車平臺之一,瓜子二手車的廣告投放對於促進二手車行業高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行業企業也在一定程度上享受著瓜子廣告教育行業的紅利。目前,我國二手車行業仍處於發展早期,各大二手車電商平臺本應在行業內起到示範作用,共同促進我國二手車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而不是通過濫用司法、行政資源的方式來攻擊競爭對手。

曹磊進一步表示,二手車電商行業應迴歸良性競爭,將更多的資源、資金用於推動行業發展和改善用戶體驗上。

方超強律師則認為,從近些年的互聯網創業來看,每一個細分市場的崛起,必然伴隨著一陣競爭亂象,而頻繁通過司法、行政等手段進行競爭,不但造成了大量社會、政府資源的浪費,也無形中損害了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改善用戶最根本痛點,提升服務體驗,不斷為用戶創造價值,才是對消費者最有力的。

紛紛擾擾背後,二手車電商市場究竟“路在何方”?

目前,創業企業角逐過程中的競爭激烈、博人眼球,這與資本追逐目標相統一——熱度與流量。但倘若花費大量成本耗費在企業核心競爭力以外,以進一步侵佔市場,這樣不僅在具體案件中會導致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規,更重要的是,這也是市場的災難,是發展態勢的扭曲。

對傳統二手車行業而言,比較大的一個問題,就是行業缺乏標準,包括車輛定價、車況質量,因此二手車行業要進一步快速發展需要從根本上解決信任的問題。此前,有判例認定某二手車電商平臺為居間人,與車主之間的合同為居間合同,即其居間的報酬賴於消費者之間買賣合同的成立,在用戶交易過程中二手車平臺提供了估價,或在其中進行磋商的服務,但從這個層面上來說,二手車行業存在立法上的空白,例如《電商法》,需要從現存的突出問題入手,去完善其責任範圍、承擔方式等。

反觀美國作為成熟的二手車市場,汽車廠商、汽車經銷商、二手車經銷商、汽車金融公司、銀行等往往共同參與在整個環節中,以合規為基礎、信用為擔保,利用各種金融工具促進行業的發展。到了二手車行業急速發展的我國,或許是行業走的太快,市場規範性沒有及時跟進,導致二手車發展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因而急需行業規範引導和企業間的良性競爭。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蒙慧欣給出以下三點建議:

首先,二手車平臺電商應迴歸於行業良性競爭,注重平臺的發展,紮實打好產品及服務品質,提高行業競爭力,而不是長期糾結於同行廣告語和廣告中的輸贏。

其次,二手車電商平臺應健全二手車交易制度,包括注重誠信、車輛檔案透明可查、形成價格參考標準等。

最後,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安全保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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