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四举措推动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加强市场调控。依法淘汰关闭安全生产条件差、资源枯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采煤工艺的煤矿,引导非机械化开采、长期亏损、资不抵债、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有序退出,对安全无保障、灾害治理不到位的煤矿企业,引导其自行退出,计划于2019年退出45万吨产能,2020年退出60万吨产能。

二是全力提升规模。将开采技术条件落后,资源利用率低,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的矿井与白水煤矿通过产能置换重组,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对原朱家河煤矿周边产能低、长期停建、亏损,资不抵债的矿井,通过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提高矿井规模和矿井生产能力。三是做好兼并重组。对于管理水平差、基础设施薄弱、尚有可开发资源的矿井与安全保障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专业技术力量充足的煤矿实行减量重组,重组后资源实行分期开发,保留煤矿退出前不得开采被重组煤矿剩余的煤炭资源,重组主体企业做出分期开发承诺,并强化监督管理。四是加强监管力度。将未参与兼并重组及产能提升的煤矿,就近扩充资源,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煤炭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广大矿托管管理模式,将管理水平落后的煤矿通过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托管的方式进行管理,应用大企业的先进管理水平及管理理念,建立智能高效的现代化煤矿,实现生产、管理调度、灾害防治、后勤保障等一体化的闭环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煤矿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对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非法生产建设,在批复工期内建成无望,多次通过工期延期,变更设计延续企业寿命的行为将依法提请关闭;对超层越界一次的煤矿列入黑名单管理,两次存有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法予以关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将依法关闭;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整改结束后,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将依法提请关闭;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建设的将依法提请关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