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整|雙11買買買之後,我的快遞卻一直沒來……

咋整|双11买买买之后,我的快递却一直没来……

“雙十一”過後

“剁手族”們最想見到的人

大概就是快遞小哥了

咋整|双11买买买之后,我的快递却一直没来……

收快遞、拆快遞的生活

光是想想就讓人感到幸福

咋整|双11买买买之后,我的快递却一直没来……

國家郵政局監測數據顯示,11月11日“雙十一”當天,主要電商企業全天共產生快遞物流訂單13.52億件,同比增長25.12%,再創歷史新高。預計“雙十一”期間,即11月11日至16日,全行業處理的郵件、快件業務量將超過18.7億件。

“雙十一”的瘋狂交易導致快遞業務量呈現“井噴”式增長,然而快遞包裹丟失、包裹被他人冒領、快遞被大量積壓、派送延誤等問題也變得司空見慣。

案例

在望穿秋水的煎熬後,許多小夥伴發現自己的快遞竟然還沒有到來... 快遞“窘境” 你碰到過幾種?

案例1:退衣服 2199元皮衣丟了

去年“雙十一”,郭女士在某時裝公司旗下的官方旗艦店購買了一條牛仔裙和一件皮衣。她收到衣服之後覺得不滿意,便申請了退貨。郭女士將兩件衣服交給某快遞公司上門攬收的工作人員,並支付了30元快遞費。

沒幾天,某時裝公司收到了退貨的包裹,不過他們確認只收到牛仔裙,因此只退了牛仔裙的錢,而皮衣的2199元並沒有退還。郭女士多次找某快遞公司和某時裝公司協商,但一直沒有結果,只得將這兩家公司告上法庭。

案例2、快遞途中燒沒了...

“雙十一”包裹數量“井噴”,伴隨而來的是巨大的運輸難題,快件在運送途中被損,甚至是被毀的情況也難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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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雙十一”期間,江西省內昌銅高速公路上一輛運送快遞的貨車起火,雖然貨車駕駛員在第一時間發現了火情並試圖拿出滅火器滅火,但不到兩分鐘就燃起熊熊大火,將遮蓋貨物的篷布燒著,車上快件全部報廢,損失約100餘萬元。

案例3、快遞延誤導致網購退款失敗

7月21日,一消費者退還網購商品,從重慶巫山發貨寄往江蘇徐州,該快件26日從重慶萬州區發出,29日送達徐州。因耽誤了退貨時間,商家拒絕收貨,導致消費者網購退款失敗且無法發起售後維權。

方法

很多消費者在購物狂歡過後,一旦遭遇快遞糾紛會束手無策,那麼快遞包裹在寄運途中丟失、損毀、延遲,消費者究竟該找誰來賠償?

快遞丟了?這樣賠↓

案例1中,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郭女士交付郵寄包超過2千克,可從南京始發時重量僅為0.8千克,之後每到一地的過秤重量均為0.8千克。上述證據證實,郭女士交給某快遞公司的包裹在郵寄過程中重量減輕、包裹內服裝減少,從減輕的重量可以判斷,丟失的是皮衣,某快遞公司對丟失的物品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時裝公司不是郵寄合同的相對方,郵寄包裹雖已簽收,但系某快遞公司造成部分物品丟失,非時裝公司的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由快遞公司賠償給郭女士2199元。


北京朝陽法院法官周欣月:客戶選擇快遞公司郵寄貨物,實際上與快遞公司簽訂了貨運服務合同,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快遞公司應當履行安全送達貨物的義務。因此在出現快遞物品丟失、損毀、內件短少時,除了法定的免責情形之外,快遞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國內快遞服務協議》,保價商品賠償的原則為保價價值範圍內進行賠償,未保價商品則為快遞費的五倍至八倍為限。因此,郵寄快遞時,用戶可以根據郵寄物品的價值決定是否進行保價。一旦發生爭議,保價物品的賠償數額可為司法審判提供有力的裁判依據。

快遞途中損壞?這樣賠↓

案例2中,如果消費者不幸遇上了這種事,則需要先諮詢快遞公司,看看自己的包裹是否在燒燬範圍內。由於快遞單號已經被燒燬,工作人員將根據電子存檔逐個通知買家。

此外,消費者需要聯繫發貨人,由他們向快遞的發件網點進行索賠,然後賠償金額才能到達買家手中。如果是重要文件,應該及時與發貨人協商,必要時需登報遺失。

這裡也需要特別提醒,網購貴重物品時,最好要求發貨人進行保價,可避免損失,同時收到貨時最好先驗貨再簽收。

快遞延誤?這樣賠↓

案例3中,快遞企業將此快件延誤導致消費者未能退貨成功,經調解,按快件原價值397元賠償消費者。


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明確將快件延誤納入企業賠償範圍,並銜接保價和民事賠償規則。根據《條例》,由於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使得用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用戶均可以向快遞企業提出索賠要求。賠償金額,《條例》規定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提醒

在焦急等待的同時,謹防“雙十一”包裹丟失騙局。

注意“雙十一”快遞陷阱

這幾天,

你是在忙著收貨還是退貨?有些人看到了“商機”,

佈下了圈套...

包裹丟失,為拿50元賠償損失5萬元

2017年10月,王女士網購了24.9元的麻花,直到11月3日還沒有收到。11月4日下午,一男子給王女士打來電話,男子自稱是某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因弄丟了王女士的快件,擔心她投訴,想個人雙倍賠償49.8元,再送她一個保溫杯。

因對方準確說出了她網購的物品和價值,王女士信以為真,添加了對方提供的微信號,並掃描了男子提供的二維碼,輸入了自己的姓名、網銀賬號、密碼、手機驗證碼等信息。正當王女士靜等賠償到賬時,卻收到網上賬戶裡的13萬元被交易的信息。她頓時驚醒,前往派出所報案。

據辦案民警介紹,王女士按照騙子的要求操作,洩露了重要的個人信息,導致網上賬戶裡的13萬元被轉走。騙子用其中5萬元購買了遊戲裝備,用其餘8萬元購買了基金。經該所協調,網上支付平臺向王女士退還了購買基金的8萬元。

警方提醒市民,

“雙十一”過後,快遞行業如火如荼,許多“快遞公司”以“包裹丟失、給予賠償”為藉口的騙術容易讓人放鬆警惕。


如接到快遞公司電話稱快件丟失,應立即和購物網站賣家核實後,再與快遞公司商量理賠等事項,千萬不要輕易掃描對方發送的二維碼或點擊不明鏈接,切勿輕信、轉賬。

希望今年“雙十一”

心心念唸的快遞都能順利

準時到達你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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