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BIG MAC”商標被判無效,今後再無“巨無霸”?

日前,麥當勞在歐盟敗訴,被判失去“巨無霸”商標獨家使用權。這就意味著,以後在歐盟地區任何商家都可隨意使用“巨無霸”商標,無論是街邊小攤還是高檔酒店,均不受到商標獨佔使用權的限制。

眾所皆知,“巨無霸”漢堡是麥當勞主要的產品之一,多年一直以量大、料多為名深受消費者喜歡。很多中國人近年才知道“巨無霸”漢堡,原因是市場進入較晚。但實際上巨無霸起源於1968年,至今已有51年曆史,“巨無霸”、“BIG MAC”等標識也運用了五十年之久,可謂是擁有、累計不少的用戶口碑。


麥當勞“BIG MAC”商標被判無效,今後再無“巨無霸”?


但在2017年的時候,美國愛爾蘭快餐連鎖店超級麥克公司認為,麥當勞“BIG MAC”商標與自己的商標“Supermac’s”相似,於是將麥當勞告上法庭。理由是,麥當勞利用兩個商標名稱的相似性阻擾該公司的業務拓展,且麥當勞近年來使用“BIG MAC”商標的時間非常少,有著惡意搶佔商標的嫌疑。

後來,經過雙方近2年的訴訟流程,16日歐盟知識產權局認為麥當勞無法提供出近5年“BIG MAC”商標的使用證據,裁定麥當麥失去“BIG MAC”商標的獨家使用權。從即日起,允許歐盟地區其他公司和麥當勞一起使用“BIG MAC”商標名稱,且不存在侵權風險。

儘管該案中麥當勞曾表示可以提供在歐盟範圍內的網站信息、宣傳海報、包裝等商標使用證據。但歐盟知識產權局仍表示,這些證據僅僅作為單方證據,需要得到其他證據支撐,因此照樣駁回了麥當勞的請求,維持原判。


麥當勞“BIG MAC”商標被判無效,今後再無“巨無霸”?


對此,麥當勞表示不服,表示將繼續請求上訴。

從該案中,我們看到麥當勞作為美國知名上市企業,最終也被美國小公司擺了一道。因此可看出,在法律面前人人皆是平等的,法律講究的是證據、真情,而不是人情。

因此,小七建議廣大企業在經營發展的過程中,對於一些主要商標和防禦商標,要注重商標使用證據的保留、存儲,以防止後續被競爭對手惡意無效。至於商標的使用證據類型,建議保存比如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標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商品包裝、戶外廣告、展會資料等方面的資料,因為該系列證據比較容易找到第三方證明,證據說服力強、權威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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