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释」有关独生子女补贴标准,丹阳情况是这样的

最近,

有媒体发文表示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

有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年都可以

拿到补贴2400元。

部分地区政策落地,

这是真的吗?

「官方解释」有关独生子女补贴标准,丹阳情况是这样的


<strong>官方辟谣

「官方解释」有关独生子女补贴标准,丹阳情况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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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这个说法纯属谣言,丹阳无此项政策!”

丹阳市卫计委计生综合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存在这样的说法

<strong>消息是假的!

<strong>目前,丹阳独生子女父母

<strong>奖励优惠政策有哪些?


「官方解释」有关独生子女补贴标准,丹阳情况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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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一)

<strong>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


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0一一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领取。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无论其父母是否只生育一个子女均不能享受。


<strong>(二)

<strong>农村部分家庭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家庭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为<strong>80元/月。


<strong>(三)

<strong>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


针对独生子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原有标准为: 49周岁至60周岁(不含60周岁)伤残和死亡扶助金为400元/月和500元/月,60周岁以上伤残死亡分别为600元/月和700元/月;<strong>2019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标准有所提高。


<strong>(四)

<strong>企业职工退休奖励


江苏省2006年1月17日发文,镇江市2009年9月16日发文,我市2009年12月8日发文。分二个时间段执行,一是1996年1月--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集中申请、审批发放。二是2010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每年申请、审批发放。


<strong>(五)

<strong>城镇非从业人员一次性奖励


始于2012年11月率先在镇江市启动市财政全额负担,标准为3000元每人,每年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审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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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可以看出,除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在2019年有所增加,其他相关奖励政策均无调整。


<strong>所以,

<strong>请大家不要以讹传讹

<strong>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strong>市民有相关问题可咨询

<strong>市卫计委计生综合科

<strong>联系电话:0511-8656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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