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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黄东龙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8年8月份,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对涉嫌强迫交易的犯罪嫌疑人黄东龙(男,1983年10月05日生,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水塘村人)刑事拘留, 2018年9月份经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对黄东龙进行逮捕。
经查:曹溪水塘村主任黄东龙伙同个别村干部、及亲属涉嫌强迫交易。为进一步查清黄东龙等人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黄东龙等人违法犯罪线索,来信举报的请留好联系方式。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将根据《新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之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597-110、0597-2290545
周警官:13959009378
赵警官:18860179480
来信举报: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扫黑办(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8号,邮编:364000)
来访地址: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扫黑办(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8号)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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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李钦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正在侦办以李钦章为首的犯罪团伙案件。目前,该涉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李钦章、李勇章、李建章、李炳章、陈金富、汤辉煌、李沿、李栋、张金元均为已被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依法执行逮捕。为进一步查清李钦章等人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李钦章等人违法犯罪线索,来信举报的请留好联系方式。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将根据《新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之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对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将以窝藏、包庇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敦促该犯罪团伙其他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洪警官:18159869182
郭警官:1815986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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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饶方方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8年11月份,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饶方方(男,1983年5月16日生,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平洋村人)等人刑事拘留。
经查:2014年2月份,原平洋村主任饶方方伙同饶正正等人到平洋村老马路西1号寻衅滋事。为进一步查清饶方方等人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饶方方等人违法犯罪线索,来信举报的请留好联系方式。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将根据《新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之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同时,敦促本案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饶彬、饶铣达投案自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将以窝藏、包庇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郭警官:18860179480
曹警官:1331392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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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傅和林、傅和铃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8年08月份,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对犯罪嫌疑人傅和林(男、1962年9月1日生、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江山镇村美村人、原村美村村书记)及傅和铃(男,1966年9月18日生,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江山镇村美村人,原村美村主任)刑事拘留,为进一步查清傅和林、傅和铃等人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傅和林、傅和铃等人违法犯罪线索,来信举报的请留好联系方式。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将根据《新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之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同时,敦促与傅和林、傅和铃等人团伙有关的涉案成员投案自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597-110、0597-2290545
黄警官:18159869282
周警官:18159869787
来信举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扫黑办(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8号,邮编:364000)
来访地址:直接到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扫黑办(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8号)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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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陈平源、陈秋彬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8年12月份,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对犯罪嫌疑人陈平源(男、1959年11月30日出生、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苏邦村人)及陈秋彬(男,1979年6月9日生,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苏邦村人)执行逮捕,为进一步查清陈平源、陈秋彬等人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陈平源、陈秋彬等人违法犯罪线索,来信举报的请留好联系方式。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将根据《新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之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同时,敦促与陈平源、陈秋彬等人团伙有关的涉案成员投案自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李警官:18020622511
林警官:18159869906
来访地址:直接到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扫黑办(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8号)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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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陈朝阳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8年12月份,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对犯罪嫌疑人陈朝阳(男、1977年03月27日出生、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洋潭村人)执行刑事拘留,为进一步查清陈朝阳等人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陈朝阳等人违法犯罪线索,来信举报的请留好联系方式。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将根据《新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之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同时,敦促与陈朝阳等人团伙有关的涉案成员投案自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黄警官:1806029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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