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贵阳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一、考试科目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13门学科。

二、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笔试、闭卷方式(其中物理、化学合卷,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英语学科实行笔试、闭卷与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学科实行学校表现、必考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统一现场考试和体育综合素养相结合方式。

生物、地理学科合卷,实行闭卷、笔试方式;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实行计算机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采取现场抽签测试方式。

三、成绩呈现

(一)呈现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

1.以分数呈现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

2.以等级呈现的科目: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二)分数设定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单独计分科目和合卷计分科目,计分科目总分数为750分。

单独计分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能力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含体育综合素养10分)。

合卷计分科目:理化合卷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政史合卷13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70分)。

(三)等级设定

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设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5%、D等级控制在5%左右。根据不同学科情况细分等级层次。

四、考试组织

(一)考试命题、制卷及评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学科,按照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及评卷。

以分数呈现科目着重考查学科核心素养,呈现学科育人价值,加强考试内容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在真实情境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等级呈现科目着重考查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有关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力。科学制定评分细则和评卷标准,规范评卷流程,严格评卷纪律,确保评卷结果客观公正。

(二)考试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举行,根据初中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八年级第二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及生物实验操作。

九年级第一学期考试科目为:英语听说能力、信息技术、音乐、美术。

九年级第二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在期中进行。

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原则上七年级、八年级安排在第二学期6月底前,九年级安排在第二学期4月底前进行。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仍按现行方式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按本方案进行考试。

(三)考务实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各初中学校做好考生报名、考场设置、巡考监考、试卷保密等各项考务工作。

五、考评结果运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在2021年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采取新的考试招生录取方式,具体录取办法参见随后下发的《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试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二)从2019年起,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不再编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不允许考生在考试中使用科学计算器。

(三)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文科(历史、道德与法治)闭卷笔试,成绩以等级呈现。

(四)从2020年起,全市不再统一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适应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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