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棚戶區改造,百姓真的該為城市“美容”讓步嗎!

棚戶區改造是從05年開始中央啟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近年來,國家的政策是分階段促進棚戶區改造,以期惠民生、促發展、提高群眾幸福感。但是真正身處其中的被拆遷戶們卻不安了起來:“拆,那我去哪裡?我怎麼辦?”“可以不拆嗎?我不願意!”

棚戶區對於城市形象看上去似有礙瞻觀,但對於生活居住在這裡的人而言,是一種習慣、一種家的歸屬、一種生存方式。百姓常言:“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土窩”,所以“不願意”成為下意識的反應。

面對棚戶區改造,百姓真的該為城市“美容”讓步嗎!


01棚戶區改造提高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了麼?


現實中,由於各種原因,拆遷補償安置難以保障被拆遷人的原有生活水平,歷經拆遷往往“一夜回到解放前”。一聲令下開啟的棚戶區改造,打亂了多少人安穩的生活。棚戶區改造後,承諾的拆遷補償與安置房幾年不見蹤影的案例屢見不鮮。不想拆,不是因為對拆遷有著與生俱來的擔心,而是現實案例太血淋淋,有多少人“一夜回到解放前”,有多少人辛苦多年存下的產業一經拆遷就歸為零,又有多少人一輩子被拆遷的夢魘所折磨。

在別人眼裡破爛不堪的房屋只要稍經加固裝飾,仍可以進行出租、做生意,這些收入也許就是一家人主要的生活來源,是個“銀疙瘩”。但是,有些地方棚戶區改造用巴掌大的住宅換走我們的門面房,沒有了地緣優勢,沒有了預得利益,沒有了寬敞的院落,怎麼能同意拆?

棚戶區改造徵收拆遷,原則上實行就近安置,這也實實在在的體現了棚戶區改造的本質——為了安居。然而,現實的情況是,村委會或者街道辦憑著一張嘴,拿著一張空白紙直接找到被拆遷戶說:“籤吧,以後建好房子就可以住了”。你要問他“怎麼沒有紅章?為什麼沒說具體的拆遷補償,安置房的圖紙和戶型是怎樣?安置地方在哪裡?”對方只是說“放心,虧不了你”之後拂塵而去,留下一臉茫然的我們不知所措,如何能安心?

面對棚戶區改造,百姓真的該為城市“美容”讓步嗎!


02棚戶區改造事關重大利益,我們卻像局外人!


棚戶區改造徵收拆遷的安居工程,事關群眾的重大利益,然而作為最大利害關係人,現實中我們的參與度極低,眼巴巴的等著拆遷方的文件和公告,最終卻只有薄薄幾張明白紙、評估紙、簡短的協議。如此不清楚不明白,區區幾張紙真的能承載這半生的生活麼,誰來拯救我的安全感?

棚戶區改造相比於其他工程項目,具有“注重群眾意願”的特殊性,要求實施項目前先徵求群眾意願,擬簽約率需要達到80%甚至90%以上才能實際實施。然而現實中,真簽約、擬簽約我們傻傻分不清楚,不是說好的尊重群眾意願嗎?怎麼直接來真的,還沒看到過文件,簽了擬簽約條款,挖掘機就開過來了……

有些地方張冠李戴和偷樑換柱的棚戶區改造拆遷程序,讓我們頻頻叫苦。根據規定,棚戶區改造涉及到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徵收程序;而涉及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進行徵收補償。

所謂張冠李戴,是指有的地方用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的程序去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如此一來,明顯降低決定級別,廣大拆遷戶的生殺大權落到當地手中;所謂偷樑換柱,則是有些地方直接搬用棚戶區改造規劃項目的審批,省略了土地徵收的審批程序。國家大力推動棚戶區改造這一安居政策,規定了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快速審批通道,因此對於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審批是簡單且容易的,也是當地政績工程的有效添色劑。但徵收審批是極其嚴格的,拆遷方一旦省略徵收程序,則導致棚戶區改造項目“遍地開花”,用地範圍缺乏規制,安置補償難落實的現象層出難窮。

面對棚戶區改造,百姓真的該為城市“美容”讓步嗎!

總之,我們不願意棚戶區改造的原因歸結於“安居工程不安居”。明明是安居工程,為何落地卻如此不堪?究其原因,則是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宛若白天與黑夜。舊房子拆掉,新房子杳無音信;滿心歡喜等豪宅卻只是“簡易房提高了海拔”;新房子“金雞獨立”,交通、產業、公共服務等配套設施難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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