繡花鞋命案

古時,山東省東昌縣發生了一起看似平常,實則離奇的人命案。一個姓卞的老頭半夜時被一個躍牆歹徒殺死在自己的家中。歹徒行兇之後倉惶逃脫,匆忙中卻遺落了一隻繡花鞋。歹徒逃走了。他,到底是誰呢?現場中留下的唯一證據就是那隻繡花鞋。

老漢之死

原來,本縣有個姓卞的牛醫,家中只有一個女兒,名叫胭脂。胭脂姑娘不但人長得漂亮,而且溫柔善良。卞老頭十分疼愛她,一心想把她嫁入書香人家。但由於卞牛醫家門第低微,生活不富裕,有地位有聲望的人家都不願意與他們締結婚姻。所以,胭脂姑娘到了成年,仍沒有找到如意的婆家。

胭脂家的對門住著龔氏夫婦,龔某是一個生意人,常年出門在外。他的妻子王氏,輕浮俏麗,長於說笑,是胭脂閨房中常來交談的朋友。

一天,王氏又過門來與胭脂姑娘說話,離開回去時,胭脂送她到門口。這時,一個身穿白衣、頭戴白帽、舉止瀟灑、儀表堂堂的少年正好在她家門前路過。胭脂一見,心中頓生愛慕,兩眼不住地打量他。那少年有所察覺,低下頭,加快腳步匆匆走去。人已經走出很遠了,胭脂還在望著他的背影,如呆如痴。王氏看到她如此模樣,猜到了她的心思,便開玩笑地說:“以你這樣的才貌,如果能嫁給這樣的男子,也算是天生的一對啊。”

胭脂情知失態,急忙收回目光,滿面通紅,不發一語。

王氏很認真地問她:“你認識這個少年嗎?”

胭脂低著頭說:“不認識。”

王氏笑著說:“我過去曾是他家的鄰居,所以認識他。他是鄂秋隼(音筍)鄂秀才,家住南巷。父親是個舉人,早已去世了。鄂秀才溫柔和順,知書達禮,咱們縣上沒有人能趕上他。你不是看見他穿著白色的孝服了嗎?那是因為他的妻子剛死,喪服還未滿。你如果對他有意,我就告訴他,讓他請媒人來說親。”胭脂不做聲,眼神含情,算是默許了。

幾天過去了,不見任何消息。胭脂一會兒想可能是王氏還沒功夫去說;一會兒又疑心鄂秋隼雖然家境不濟,但也是宦門之後,不肯低就。如此一來,她日夜苦悶,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著,竟然漸漸得了重病。

王氏剛好又過門來找她說話,看她竟然躺在床上沒了力氣下地,便再三問她得了什麼病。胭脂緩了口氣說:“我自己也不曉得。只是自從那日分別之後,就覺得精神不好,現在只是苟延性命,怕是不久於人世了吧。”王氏想了想,明白了怎麼回事,便悄悄說道:“我家男人外出做生意還沒回來,所以至今還沒去和鄂秀才說。你身體不好,怕是為了這事吧?”

胭脂聽後面紅耳赤,用絹帕捂著口,久久不語。王氏又戲弄她說:“果然是為此而病。竟然相思到這種程度,還怕什麼呢?如果先讓鄂秀才夜裡來與你見見面,他得知你的一番情意,難道還會不肯嗎?”

胭脂嘆口氣說:“事已至此,我也就沒什麼不好意思的了。如果他不嫌棄我家貧賤,就趕快請媒人來我家說親,我的病很快就會好;如果說要夜裡私自約會,那是萬萬不行的。”王氏點點頭,坐了一會兒,又說了會閒話,就離開回去了。

王氏在閨中還未出嫁時就與鄰居一個叫宿介的書生有私情。王氏出嫁之後,宿介每逢得知她丈夫外出不在家,便來重溫舊好,日日與其歡笑。那天夜裡,剛好宿介又來了,王氏就把胭脂的事當做笑料說給他聽,並開玩笑地讓他轉告鄂秀才。宿介也是一個好色之徒,他早知胭脂姑娘漂亮出眾,聽了以後暗自高興,認為這是一個大好的機會。於是,他就假裝無心地問東問西,把卞家房屋院落的情況問得一清二楚。

第二天夜裡,宿介爬牆跳進了卞家,順利地摸到了胭脂房前,用手輕輕地扣敲窗欞。房裡人問:“誰在那裡?”

宿介悄聲答道:“我,我是鄂秀才。”

胭脂心裡一動,但馬上鎮定了下來,說:“相公錯了。我所以想念你,是為了百年和好,不是圖一夕的歡樂。你如果真的對我有意,就趕快請媒人前來;若說要私下結合,我是不會答應的。”

宿介假意贊同,但又苦苦哀求握一下胭脂的手便離去。胭脂聽其話語,不忍心拒絕,便拖著病體下床開了門。門剛開了一道縫,宿介便闖入房中,一下抱住胭脂,欲求雲雨之歡。胭脂惱怒異常,極力抗拒,但因體弱氣虛,跌倒在地,氣都喘不過來了。宿介也嚇了一跳,急忙把她扶起。

胭脂低聲怒道:“你是哪裡來的無賴?必定不是鄂秀才!鄂秀才是很溫順的人,知道我害病,一定能憐惜體貼我,怎麼能這麼粗暴!你如再敢這膽大妄為,我就大聲喊叫。損害了你我的品行名聲,對兩人都沒好處。你快點離開,我也就不聲張了。”

宿介怕露出破綻,把事情鬧大,不敢強求,但又賊心不死,提出約定一個再度相會的日期。胭脂說要等到結婚的時候再相見。宿介認為太久,一再請求;胭脂厭煩他不斷糾纏,就約定待她病好之後便相會。宿介又要求拿點東西做憑證。胭脂不肯;宿介就捉住她的腳,強脫下一隻繡鞋拿起就走。胭脂低聲喊他回來,說:“我已將身體許託給你,還有什麼別的東西捨不得的!現在私物已到你手,料你不肯歸還。你如果變了心,我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幾天以後,一人翻牆進了卞家,被卞老頭髮現,老頭持刀追趕,反被那人奪刀而殺,現場留下了胭脂的繡花鞋。

胭脂見過繡鞋,彷彿一下就明白了什麼,哭著對母親講出了事情的原委。但在述事的過程中,心存善良的胭脂隱瞞了一個事實,她不忍連累王氏,只說是鄂秀才自己來的。

兩秀才之冤

第二天天剛亮,胭脂與母親便將鄂秀才告到了縣衙。縣官一聽事情始末,人命關天,又有遺落的繡鞋為證,此案再明白不過,於是立刻下令把那個倒黴的鄂秀才抓了起來。

鄂秋隼本來就老實,不善言辭,年紀也不大,剛剛十九歲,哪見過這等威嚴的場面,早已跪在那裡嚇得要死,一句話也說不出。縣令見他體如篩糠,更相信他是行兇畏罪,心裡有愧。簡單問了他幾句話後,他搖頭表示沒做過此事,縣令大怒,下令對他用刑。

鄂秀才是一個文弱書生,哪裡禁得住公堂上的重刑拷打,沒幾下就含冤負屈,承認是自己作案,只求速死,不想再活受罪。縣令認為此案已了,便整理一下遞交州上。鄂秀才想向州官說明自己無罪,可州官也不問青紅皂白,認為其人狡詐,對他動用酷刑。

鄂秀才滿腹冤枉,便提出要求,想與胭脂當面對證。可是每逢見面,胭脂都指著他破口大罵,說他是殺死自己父親的兇手。以後又經幾次複審,口供都沒有出入。鄂秀才無法為自己辯解,被判處死刑。

這時,吳南岱擔任濟南知府,上司又委派他複查此案。吳知府見到鄂秀才,怎麼看都覺得他不像個殺人兇犯,便暗中從容訊問。鄂秀才覺得這個官比較可信,才有機會說出了自己想說的話。吳知府看他言辭懇切,不似撒謊。知道了鄂秀才確實是冤枉的。

吳知府考慮了好幾天,才過堂審問。他先問胭脂:“你與鄂秀才私下訂約的事,還有別人知道嗎?”

胭脂回答說:“沒有。”

吳知府又問她:“你初次與鄂秀才相遇時,旁邊有什麼人看見嗎?”胭脂也回答說:“沒有”。於是又傳訊鄂秀才,並且像對待讀書人一樣很和藹地安慰他。鄂秀才如實地說;”我有一次路過胭脂家門口,看見舊鄰王氏與一個少女走出來,我就急忙快步離去了,並沒有講一句話。”

吳知府一聽,這裡又出現了一個相關線索,於是斥責胭脂說:“大膽民女!竟敢對本官說謊!你剛才說並無別人嗎?怎麼有鄰居王氏在場呢?”說罷下令準備動用刑具。

胭脂害怕了,說道:“雖然鄰人王氏在場,但事情確實與她無關……所以,民女才未說……”吳知府結束了對質,下令拘傳王氏。

王氏捉到,吳知府不許她和胭脂見面,立刻開審。吳知府不知這個王氏到底知道與此案相關的哪件事,於是就詐她說:“胭脂已經供認:殺死卞老頭的事你全知道,你還隱瞞什麼?”

王氏高聲呼叫道:“冤枉啊!大老爺!這是真是天大的冤枉啊!浪蕩丫頭自己想男人,我雖說過給她做媒,但只不過是拿她耍笑而已!她自己勾引姦夫進家,我怎麼知道是怎麼回事呢?”知府一聽,有可參考的線索,於是接著盤問,王氏才把前後開玩笑的話都一五一十地講了出來。

知府又傳訊胭脂,厲聲問道:“你說王氏毫不知情,現在她為什麼自己供認曾給你做媒?”胭脂淚流滿面地說道:“是我自己不好,使父親慘遭此毒手,這場官司不知什麼時候才能了結,再連累別人,心裡實在過意不去。”

吳知府問王氏:“你與胭脂開玩笑後,又與誰說過此事?”

王氏跪在那裡,眼珠一轉說:“誰也沒有告訴。”告訴了姦夫,這話她怎麼好意思說得出口。

知府怒道:“夫妻同床共枕,向來無話不說。你怎麼能說從未與別人說過?”

王氏直起身子陣陣有辭地說:“我丈夫長期在外做生意,一直沒有回家。”

知府說:“即使是這樣,但凡是笑話別人愚蠢的,總是會找人來炫耀一下自己的聰明,你說從未向別人說過,能騙得了誰?”便下令夾她十指。王氏必竟心虛,又加上要用刑,不得已,如實供道:“曾與宿介說過。”此話一出,吳知府便料定鄂秀才一定不是真兇了。於是下令釋放了鄂秀才,逮捕了宿介。

知府審訊宿介,宿介答說與自己無關,不知是怎麼回事。知府說:“與人通姦,就是品行不端正的人!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的!”重刑之下,宿介供出了騙過胭脂確是真情,但又強調說:“我自從丟掉了繡鞋,就再也沒敢前往,殺人的事,我確實是一無所知啊!萬望老爺明察。”

此時的知府早已主觀地斷定,品行不端地宿介就是真兇!依據就是:拿了胭脂繡鞋的是宿介,與其有再約的也是宿介,除了他之外沒有第二個人知道這些事。現在,宿介的任何喊冤的話在他眼中都是狡辯。

宿介一再否認自己是兇手,知府大怒說:“你都敢夜裡去爬人家的牆頭,被人發現後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於是又動用刑具。宿介吃苦不過,屈打成招,承擔了殺人罪名。口供在案,具文上報,全縣的人無不稱頌吳知府斷案神明。事已至此,一切道理都推得理所當然,百口難辯的宿介只有伸著脖子等待秋後處斬了。

施愚山斷案

宿介這個書生雖然放蕩無行,但文章寫得卻很好,也算得上當地的一個名士。在獄中,他聽說學使(掌管一省學政的官員)施愚山為官精明幹練,又一貫憐恤有才學的人,於是便寫了一張狀紙讓人給施學使送了去。狀子上措詞悽婉,敘述感人。

施學使看過宿介的狀子後,又調來了宿介的口供,經過反覆研求和再三思索,他發現了口供中丟失繡鞋一處另有隱情,拍案叫道:“這個人是冤枉的!”於是請求上司移案再審。

再審時,施學使問宿介:“你把繡鞋丟在什麼地方了?”宿說:“我記不得了。我只隱約記得,在敲王氏家門的時候,它還在袖子中。”又問王氏:“除了宿介之外,你還有幾個姦夫?”王氏說:“再也沒有了。”施學使說:“一個淫亂的女人,怎麼能專情於一人?”王氏說:“我並非如大人所想的那樣。我與宿介是自幼相好,所以出嫁之後也割捨不開。後來並不是沒人勾引過我,但我真的是從未答應過。”

施學使問都有誰勾引過她。王氏說:“同巷的公子毛大,就曾屢次調戲,被我屢次拒絕。”施學使怕她再使什麼花招不講實話,說:“一個淫婦,怎麼忽然又這麼貞潔清白了?”下令拷打。王氏忍痛極口申辯確實再也沒有別的姦夫。施學使察言觀色,知其說的不是謊話,這才沒有再對她動刑。心想,在門口時那雙繡鞋還在,到屋後確不見了,那肯定是失落在了院內,那麼,這個不動聲色把鞋拾走的人肯定對王氏家的院落情況很熟悉!可是,這個人,到底是誰呢?

施學使又問:“你丈夫遠出在外,難道沒有人藉故到你那裡去過嗎?”王氏答道:“有。甲某、乙某都曾以饋贈為由,到過我家一兩次。”甲、乙都是村裡的遊蕩子弟,都對王氏有過非分之想。施學使把到過他家的人的名字記下來,一併拘拿。

幾個人都拘傳到案。施學使看著跪在案前直喊冤的幾個人,心裡想到:這真兇肯定就是其中之一了。可是,兇手見幾個人同時與其連罪,必定有恃無恐,不會輕易招認的。做賊心虛,我得想個法子讓他原形畢露。想到這,施學使思索了片刻,打定主意後,讓一行人等轉移審訊地點,把有嫌疑的幾個人帶到了城隍廟中,讓他們都跪在神案前面。

一切就緒後,施學使嚴肅地說道:“昨天夜裡,神人託夢給我,說殺人兇手就在你們幾個人中間。今天面對神明,不許胡說八道。如果肯於自首,尚可原宥;如果不說實話,待本官查明真相後定不輕饒!”幾個人還是異口同聲,都說自己未曾殺人。

施學使命令人把他們的頭髮用麻繩扎住,衣服剝掉,然後說道:“既然你們自己不招,就讓鬼神來指點吧!”於是叫人用氈毯被褥把神殿的窗戶遮住,不露一絲光線;把他們趕到黑暗地方,拿一盆水讓他們一個個把手洗淨,站在牆壁前面,對他們說:“都面對牆壁站好別動,誰是兇手,神靈會在他背上寫明的。”說罷一些無關人等都退出了殿堂。

過了好一會兒,施學使差人把那幾個人拉出殿堂,逐個驗看每人的後背。這一看,真相大白了,他指著毛大說:“這就是真正的殺人犯!來人,給這個膽大妄徒帶上枷鎖!”

真的是神明在毛大的背上寫明瞭嗎?當然不是了。原來,施學使先讓人用灰塗在壁上,又用煤煙水讓他們洗了手。兇手害怕神來寫字,就把後背緊緊貼在牆上,臨出殿堂時又不放心地用手緊護後背,所以後背上既有灰跡,又有煤煙跡。清白的人肯定不會用背緊靠著牆,因為他們正巴不得神靈出現為他們洗清冤屈呢。

施學使原來就懷疑毛大,到這時候更加堅信不疑,鐵證如山,加以刑訊,毛大供認了自己的罪行。事情原委是這樣的:

和王氏同巷子裡還住著一個叫毛大的人。他整日遊手好閒,浪蕩無行,曾經勾引過王氏,被王氏罵了回去。他知道宿介與王氏有相好,便想來個夜裡抓姦,拿到把柄以解自己心頭之氣。

就在這天夜裡,毛大經過王氏家門口,順手推門,門竟然沒有鎖,他就偷偷溜進了院中。剛走到王氏房間的窗外,腳下踩到一個軟綿綿的東西。他拾起仔細一看,是一條手巾裹著的一隻女人的鞋子。此時房內傳來說突高突低的說話聲,他伏在那裡竊聽,宿介在房中對王氏講的去胭脂家的經過被他聽了個一清二楚。他歡喜至極,懷揣著鞋子轉身而去。

幾天以後的一個夜間,毛大爬牆進到胭脂家裡。因為對房屋座落不清楚,竟錯摸到了卞老頭的房間。老頭看到窗外有男人身影,看他鬼鬼祟祟的舉止動作,知道是為了女兒而來,心中忿怒,拿起菜刀衝了出去。毛大一看,吃驚不小,轉身就跑。就在他要爬牆出院時,老頭已揮著菜刀追到身邊。毛大見無法逃脫,便返身奪刀。一個六旬老人怎麼有一個身強力壯的年輕人力氣大,一轉眼,菜刀已換了主人。這時隨後而來的卞家老太婆也大聲呼叫。毛大一看,急了,用刀向老頭的頭部猛砍數刀。老頭應聲而倒,毛大扔下刀逃之夭夭。

這幾天,胭脂自以為已與鄂秀才定下了終身,病情便有所好轉。聽到父母的喊叫,她急忙起身,和她母親一起拿燈照看。老頭的頭部被砍的慘不忍睹,一會兒就氣絕身亡了。老太婆悲痛之間一抬頭,發現牆下有繡鞋一隻,撿起一看,是胭脂的,便追問伏在屍上痛哭的女兒。胭脂一看繡花鞋誤認為是鄂秀才所為,才發生前面那一幕。

施學使在判案的過程中,當他覺得裁判的依據或者是裁判不明確時,並沒有草率的做出決定,而是很好地利用了當時人們對神靈的這種崇拜和畏懼心理。那麼,理屈的人自然會道出真情。

案件總算是真相大白了,雖說案件是一波三折,撲朔迷離,曲折複雜,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終於是將作奸犯科之人繩之以法,還了世間一個公道。

結案之後,施學使讓縣令作媒,把胭脂許配給鄂秋隼。這時,胭脂早已知道鄂秀才蒙受了冤屈,相遇之時,心中羞愧,肚中有千言萬語又難以啟齒。鄂秀才也察覺到胭脂的一片情意,雖然以前在堂上曾百般斥罵自己,但喪父之痛是可以理解的。犯人的判決宣讀之後,縣令親自做媒,鼓樂齊鳴,鄂秋隼欣然從命,與胭脂結為夫婦,成就了一對良緣眷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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