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2018年12月28日,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對引誘他人參加傳銷,誘騙不成暴力搶劫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的被告人龍某某、鄧某某、蔡某某等九人,以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至3千元不等罰金。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龍某某、鄧某某、蔡某某等九人分別系雲南省、貴州省人。2017年6月以來,被告人龍某某、鄧某某、蔡某某等人在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進行非法組織傳銷活動。其中,龍某某系“廣州天翊化妝產品”傳銷組織中第三分支組織,鄧某某、蔡某某等其他人系該傳銷組織的同級另一分支。兩分支組織成員經常在一起上課學習交流,均屬於一名叫“琪哥”的線下成員。在傳銷活動過程中,被告人龍某某、鄧某某、蔡某某等人通過接受培訓、日常交流等方式形成合意後,即以網絡聊天、交男女朋友或找工作為由,將被害人騙至傳銷窩點,之後讓其加入該傳銷組織,對於不願意加入該傳銷組織的被害人,就由傳銷組織的主任組織、糾集其他傳銷人員共同對被害人實施搶劫,形成了以被告人龍某某、鄧某某、蔡某某為主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2017年11月16日,龍某某與他人在商州區實施搶劫任某某後,其同夥在商州區被公安機關打擊抓獲。後龍某某與同級分支的鄧某某、蔡某某等人來到漢中市漢臺區、南鄭區,繼續組織實施非法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2018年2月27日,被告人龍某某、鄧某某、蔡某某等九人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分別搶劫來漢中會見“女朋友”的四川籍被害人趙某某、湖北籍被害人劉某某現金。團伙作案中,被告人龍某某在商洛市商州區、漢中市漢臺區與他人參與搶劫作案三起,搶得財物價值23908元。被告人鄧某某、蔡某某與他人在漢中市漢臺區參與搶劫作案二起,搶得現金15150元。被告人李某某、郭某、鍾某某、王某、王某甲、管某某分別參與搶劫作案一起。

漢臺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龍某某、鄧某某、蔡某某等犯罪團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對被害人實施搶劫,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根據各被告人在團伙犯罪中的作用及認罪悔罪態度,分別對被告人龍某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對被告人鄧某某、蔡某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對被告人李某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對被告人郭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對被告人鍾某某、王某、王某甲、管某某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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