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斑馬線還看手機?罰單來了!

治理“頑疾”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縮影。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通過了《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有六章三十四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十類影響交通的不文明行為將被禁止,其中更是提出了五類城市交通“頑疾”(不按泊位指示方向停放、未佩戴頭盔、駕駛機動車發生的不文明行為、行人過路發生的不文明行為、殭屍車)的管理辦法,從“殭屍車”管理到規範機動車停放,內容更加“貼民生、接地氣”。

該《條例》已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根據《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近日,溫州交警給“低頭族”開出了首張10元罰單!

走斑马线还看手机?罚单来了!

溫州交警對在斑馬線上看手機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

“你好,剛剛你拿著手機邊看邊過斑馬線,根據《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行人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要處以10元的處罰。”1月14日上午9點24分,在溫州市區學院路口,交警對斑馬線上的“低頭族”市民胡女士現場開具了處罰罰單。

這是《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今年元旦開始實施後,行人在斑馬線上看手機被處罰的首張罰單。

“過斑馬線玩手機看不到來往車輛很危險,同時走路慢吞吞妨礙交通。罰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引起行人的重視,達到文明、安全通過斑馬線。”交警介紹。

今年元旦開始實施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對不文明交通行為的處罰作了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影響其他車輛或者行人通行等行為可由公安部門進行管理處罰。

審核:阮景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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