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肇事逃逸!
這不是開車,這是玩兒命
1月17日,浠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成功破獲一起酒後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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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1月16日21時許,一輛號牌為鄂JAH×××號牌的東風日產尼桑牌小轎車,行駛至在湖北浠水縣道浠團線望城崗處與一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的騎摩托車的老人倒地受傷,造成摩托車損毀,肇事人駕車逃離現場。
接警後,浠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快速趕赴現場,當晚浠水交警大隊迅速抽調巡特警大隊民警成立專案組,分頭開展案件偵破工作。是夜,民警通過沿途監控視頻快速甄別肇事車輛,經縝密偵查,鎖定肇事嫌疑人系該縣蔡河鎮居民黃某。
次日凌晨1時50分許,在轄區派出所、巡特警大隊民警等相關警種大力協作下,專案組民警一路追蹤至紅燭路十月華庭路段,終於將肇事嫌疑人黃某(男,35歲)當場抓獲。經現場詢問,黃某承認其昨晚酒後駕車肇事後逃逸的違法犯罪事實。
隨後,事故處理民警依法抽取黃某血樣送檢並帶其指認案發現場。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處理之中。
酒後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審核:阮景紅
通訊員:南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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