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是车有问题,没想到是驾驶人违法"——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二中队12月24日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2018年12月24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二中队网格长冯警官率队在长清公路巡逻,14时许在大营子开发区附近对一疑似达到报废标准的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状态正常,但驾驶人孙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民警遂对孙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 /100ml,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法驾驶人孙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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