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开展巡河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省检察院、省河长办统一部署,2019年1月3日,平塘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在平舟镇京舟河开展巡河活动。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京舟河河长杨眉同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贞同志,驻平舟镇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巡察京舟河活动。

平塘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开展巡河

巡察组详细了解京舟河段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水生态修复等情况,对平舟镇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扎实抓好京舟河生态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持续抓好京舟河生态建设,巡察组要求:一是要把河道治理长效机制落到实处,确保京舟河生态建设有序开展。二是扎实开展挤占河道清理、水质监测、污水排放等治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河流生态建设中得实惠。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平舟水资源生态环境。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责任意识,营造自觉保护京舟河生态的良好氛围。

平塘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开展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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