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该把顾客当上帝?还是当傻子?拆书《超级符号》(3)

回看我们的市场经济,你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面对消费者的时候,20年前的商人会和你说,消费者都是傻子,你卖什么,他就买什么;10年前的商人会和你说,消费者就是上帝,必须要给到消费者最好的服务。

这恰恰反映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2000年的时候,商品还有些匮乏,人们在面对市场商品的时候,还是有些“没得选”的无奈;到了2008年那会儿,商品突然极大丰富,企业的品牌意识开始觉醒,服务,成了各商家拼了命也要做好的事。

可是再看今天,我们身为消费者,可以很清楚的感觉到,既没有被当成傻子,也没有被当成上帝,更多的时候,我们和企业是在同一条线上的,甚至还会有被当成伙伴的感觉,那这样的变化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呢?

其实不难看出,消费者在与商家的长期博弈中,身份开始有了多重的变化,而企业也从主导位置,慢慢的接近消费者,处于和消费者“平视”的状态。

《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这本书,帮助我们重新将消费者的身份进行了定义,分别是:受众、购买者、体验者以及传播者。我们来逐个分析。


商家该把顾客当上帝?还是当傻子?拆书《超级符号》(3)

在购买动作完成之前,消费者的身份叫做受众,这个词经常被我们谈起,但很多企业却并不清楚受众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受众和目标客户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受众的范围很广,消费者每天会接受到大量的信息刺激,他们可能是很多品牌的受众,但却未必是这些品牌的目标群体,之所以说受众的第一个特征就是茫然,就是因为哪怕你苦口婆心的大喊大叫,花尽心思引起他们的注意,用了无数手段让他们关注你,可实际上,他们的反应只有茫然。

消费者的确需要一些更强有力的刺激,如果你是做胃药的,那么你一定要喊出“胃酸胃胀胃痛”这样深深困扰他们的问题,这样他们才会调动注意力,前来关注你。因此,面对受众的茫然,千万不能自嗨。

受众的第二个特征是遗忘,他可能前脚还看着你的广告,下一秒低头刷手机的时候就把你的广告给忘了,你的宣传要让消费者留下印象,这样才会有接下来的美誉度、忠诚度的品牌营销,但是讲实话,忠诚度这东西千万不要强求,企业也一定要看得开,消费者没有义务要忠于你,反过来,企业一定要时刻终于消费者,不想被遗忘,就要从终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


商家该把顾客当上帝?还是当傻子?拆书《超级符号》(3)

无论是在10年前还是20年前,消费者的角色始终停留在购买者,要了解消费者的第二个角色,企业自身首先要有购买者的思维,首先是购买环境,以往是在线下,商场、超市、餐厅,现在可能更多的是电脑前和手机上,实际上这些终端的变化并没有改变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产品和包装仍旧是企业传到消费者最有效的超级符号。

和购买者的沟通,一定要是严肃而且快速的。严肃是因为掏钱是件需要经过深思熟虑才完成的事,快速是因为留给你影响他购买决策的时间很短。华与华方法是超级符号的方法,他们讲求让产品自己说话,这才是拥有购物者思维的思考方式,用超级符号刺激消费者,然后引人入胜,进而引人入“购”。


商家该把顾客当上帝?还是当傻子?拆书《超级符号》(3)

消费者购买商品是用来做什么呢?当然是使用。在以往的年代里,消费者在完成了购买者的身份之后,可能就结束了,i现在,购买并不是消费的结束,消费者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对体验进行评估,下一次是否购买,都是这个体验评估来决定。

体验经济在我们的市场里已经喊了好多年了,至少我在2013年的时候,就听罗胖经常念叨,企业对于产品使用过程中的体验,是可以进行精心设计的,比如早些年有个牙膏品牌叫“田七”,华与华在这个牙膏广告中设计的体验,照相不喊茄子,大声喊“田——七——”,在手机拍照没有普及的年代,这个广告确实成了人们拍照时候的热词。


商家该把顾客当上帝?还是当傻子?拆书《超级符号》(3)

消费者的第四个角色叫做传播者,这重身份是无数商家的“必争之地”,作为一名营销从业人员,这一点我是再清楚不过了,如果能抓住传播者,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企业讲十遍,不如消费者讲一遍”。

华与华方法有一条,叫不做“传播”做“播传”,传播的关注在于播,而播传的关注在于传,前者关注的本身在动作,后者关注的则是品牌在人群中的辐射和影响,对于已经建立了很好的体验感的消费者,企业一定要考虑如何让他们成为自己的传播者,通过他们完成品牌信息的传播,也就是说,广告创作的任务,就是要设计口碑,设计能通过消费者进行传播的“套路”。

通过华与华方法我们不难看出,消费者身份的变化,实际上来自于对消费过程的拆解,从购买前到购买后,每一个过程都把精心设计好的营销套路加入进去,充分掌握消费者心理,进而增加消费者对于品牌的忠诚度以及重复购买的几率。

说到这里其实我想多讲两句,很多传统企业在面对互联网冲击的时候,往往选择正面的硬碰硬,要么拼人脉,要么拼资金,可是很多没有太多资源的公司却能以弱胜强,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当传统企业还在一心想着,我要把产品做的比你牛100倍的时候,人家自知不是对手,将研究对象换成了消费者,充分的研究消费者心理和消费过程,占据消费者的心智,这时候,胜负便已有了定数,因为双方的对抗实际上就已经不在一个维度内了。

所以你看,这些已经成功的头部公司,他既不把消费者当上帝,也不把消费者当傻子,而是我和你们站在一起,我们共同看待一件事,共同参与一个活动,而这,恰恰就是这些头部公司的高明之处。(文 | 周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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