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該把顧客當上帝?還是當傻子?拆書《超級符號》(3)

回看我們的市場經濟,你會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面對消費者的時候,20年前的商人會和你說,消費者都是傻子,你賣什麼,他就買什麼;10年前的商人會和你說,消費者就是上帝,必須要給到消費者最好的服務。

這恰恰反映了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2000年的時候,商品還有些匱乏,人們在面對市場商品的時候,還是有些“沒得選”的無奈;到了2008年那會兒,商品突然極大豐富,企業的品牌意識開始覺醒,服務,成了各商家拼了命也要做好的事。

可是再看今天,我們身為消費者,可以很清楚的感覺到,既沒有被當成傻子,也沒有被當成上帝,更多的時候,我們和企業是在同一條線上的,甚至還會有被當成夥伴的感覺,那這樣的變化給了我們什麼啟示呢?

其實不難看出,消費者在與商家的長期博弈中,身份開始有了多重的變化,而企業也從主導位置,慢慢的接近消費者,處於和消費者“平視”的狀態。

《超級符號就是超級創意》這本書,幫助我們重新將消費者的身份進行了定義,分別是:受眾、購買者、體驗者以及傳播者。我們來逐個分析。


商家該把顧客當上帝?還是當傻子?拆書《超級符號》(3)

在購買動作完成之前,消費者的身份叫做受眾,這個詞經常被我們談起,但很多企業卻並不清楚受眾的真正含義,實際上受眾和目標客戶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受眾的範圍很廣,消費者每天會接受到大量的信息刺激,他們可能是很多品牌的受眾,但卻未必是這些品牌的目標群體,之所以說受眾的第一個特徵就是茫然,就是因為哪怕你苦口婆心的大喊大叫,花盡心思引起他們的注意,用了無數手段讓他們關注你,可實際上,他們的反應只有茫然。

消費者的確需要一些更強有力的刺激,如果你是做胃藥的,那麼你一定要喊出“胃酸胃脹胃痛”這樣深深困擾他們的問題,這樣他們才會調動注意力,前來關注你。因此,面對受眾的茫然,千萬不能自嗨。

受眾的第二個特徵是遺忘,他可能前腳還看著你的廣告,下一秒低頭刷手機的時候就把你的廣告給忘了,你的宣傳要讓消費者留下印象,這樣才會有接下來的美譽度、忠誠度的品牌營銷,但是講實話,忠誠度這東西千萬不要強求,企業也一定要看得開,消費者沒有義務要忠於你,反過來,企業一定要時刻終於消費者,不想被遺忘,就要從終於消費者的角度出發。


商家該把顧客當上帝?還是當傻子?拆書《超級符號》(3)

無論是在10年前還是20年前,消費者的角色始終停留在購買者,要了解消費者的第二個角色,企業自身首先要有購買者的思維,首先是購買環境,以往是在線下,商場、超市、餐廳,現在可能更多的是電腦前和手機上,實際上這些終端的變化並沒有改變企業與消費者的溝通,產品和包裝仍舊是企業傳到消費者最有效的超級符號。

和購買者的溝通,一定要是嚴肅而且快速的。嚴肅是因為掏錢是件需要經過深思熟慮才完成的事,快速是因為留給你影響他購買決策的時間很短。華與華方法是超級符號的方法,他們講求讓產品自己說話,這才是擁有購物者思維的思考方式,用超級符號刺激消費者,然後引人入勝,進而引人入“購”。


商家該把顧客當上帝?還是當傻子?拆書《超級符號》(3)

消費者購買商品是用來做什麼呢?當然是使用。在以往的年代裡,消費者在完成了購買者的身份之後,可能就結束了,i現在,購買並不是消費的結束,消費者在使用的過程中,會對體驗進行評估,下一次是否購買,都是這個體驗評估來決定。

體驗經濟在我們的市場裡已經喊了好多年了,至少我在2013年的時候,就聽羅胖經常唸叨,企業對於產品使用過程中的體驗,是可以進行精心設計的,比如早些年有個牙膏品牌叫“田七”,華與華在這個牙膏廣告中設計的體驗,照相不喊茄子,大聲喊“田——七——”,在手機拍照沒有普及的年代,這個廣告確實成了人們拍照時候的熱詞。


商家該把顧客當上帝?還是當傻子?拆書《超級符號》(3)

消費者的第四個角色叫做傳播者,這重身份是無數商家的“必爭之地”,作為一名營銷從業人員,這一點我是再清楚不過了,如果能抓住傳播者,就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為“企業講十遍,不如消費者講一遍”。

華與華方法有一條,叫不做“傳播”做“播傳”,傳播的關注在於播,而播傳的關注在於傳,前者關注的本身在動作,後者關注的則是品牌在人群中的輻射和影響,對於已經建立了很好的體驗感的消費者,企業一定要考慮如何讓他們成為自己的傳播者,通過他們完成品牌信息的傳播,也就是說,廣告創作的任務,就是要設計口碑,設計能通過消費者進行傳播的“套路”。

通過華與華方法我們不難看出,消費者身份的變化,實際上來自於對消費過程的拆解,從購買前到購買後,每一個過程都把精心設計好的營銷套路加入進去,充分掌握消費者心理,進而增加消費者對於品牌的忠誠度以及重複購買的幾率。

說到這裡其實我想多講兩句,很多傳統企業在面對互聯網衝擊的時候,往往選擇正面的硬碰硬,要麼拼人脈,要麼拼資金,可是很多沒有太多資源的公司卻能以弱勝強,這其中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當傳統企業還在一心想著,我要把產品做的比你牛100倍的時候,人家自知不是對手,將研究對象換成了消費者,充分的研究消費者心理和消費過程,佔據消費者的心智,這時候,勝負便已有了定數,因為雙方的對抗實際上就已經不在一個維度內了。

所以你看,這些已經成功的頭部公司,他既不把消費者當上帝,也不把消費者當傻子,而是我和你們站在一起,我們共同看待一件事,共同參與一個活動,而這,恰恰就是這些頭部公司的高明之處。(文 | 周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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