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生活破裂的10大原因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什麼是感情生活成功的秘籍?關鍵就是在柴米油鹽瑣碎的生活中,依然秉持著共同走下去的決心。但是現實中,夫妻感情生活容易破裂,這是為什麼呢?下面看看愛滿屋的解答吧。

說“婚姻就是愛情的墳墓”,大抵是沒有領悟到經營婚姻的技巧,在婚姻生活中遭遇了問題沒有很好的疏導解決。向愛滿屋尋求幫助,幫你解答婚姻生活中的情感問題。

夫妻感情生活破裂的10大原因

夫妻感情生活破裂的原因

1、夫妻一方出軌:一方長期和他人通姦、非法同居,揮霍夫妻的共同財產,包養小三等情形,被發現後經過批評教育還不思悔改,這樣一方起訴離婚,夫妻感情無和好的可能性,判決離婚。

2、閃婚:認識不久、相互之間缺乏瞭解,然後就草率結婚,婚後才發現彼此性格不合,於是離婚。

3、平平淡淡的婚姻: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或者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4、家庭暴力(含冷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經過教育無悔改的表現,另一方不諒解的。

5、吸毒、賭博:這樣的例子很常見,不思進取,好逸惡勞,總是想著享有權利,卻不履行義務。有賭博、吸毒的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

6、違法犯罪:一方被判處有期徒刑等刑罰的,或者是有其他違法犯罪的,另一方無法原諒的,夫妻感情於是乎走到了盡頭。

7、無性婚姻:一方婚後患有性病、艾滋病等法定傳染性疾病的嚴重影響夫妻生活的,並危及另一方身體健康的,或患有嚴重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

8、不育婚姻:一方無生育能力,經過治療無效,或雖有生育能力,但明確表示不願生育。

9、下落不明:一方下落不明,經多方尋找和公告查找確無下落,此種離婚時間週期比較長。

10、有名無實:雖經結婚登記,但未同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無和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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