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讯」巴州区法院圆满化解一起涉重点民企建工合同纠纷

「案件快讯」巴州区法院圆满化解一起涉重点民企建工合同纠纷

近日,巴州区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一起社会关注度高、诉讼标的大的涉市、区重点民营企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效保障支持了企业“退城入园”和兴文新区建设。

2016年2月,原告伍某以个人名义挂靠四川擎远建筑有限公司,先后与被告四川普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协议》和《合同协议书》,承建被告公司在兴文新区新建厂房的零星工程和厂房钢结构工程。2017年3月,原告所承建工程按约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给被告使用,双方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结算确认。其后由于被告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在工程款支付中多次爽约,先后下欠原告工程款305万余元及占用资金利息,催收中酿成纠纷,双方情绪十分激烈,经相关机构多次调解无果,原告于今年10月下旬以建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巴州区法院。

巴州区法院受理该纠纷案件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徐锋带领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炳刚及相关人员深入公司、项目工地走访调研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相关情况。民二庭承办法官数次到市经开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和证据,了解掌握被告公司系市、区重点扶持发展民营企业,开发生产的新药市场潜力大,因公司“退城入园”、扩大生产规模等因素造成周转资金出现暂时困难。该院领导和承办法官牢固树立“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办案指导思想,真心实意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因地制宜,因案施策,采取“放水养鱼”“造血生血”“缓冲降压”等措施办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疏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给出路”“给好处”,协调相关机构、基层组织参与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由被告分期三次给付原告工程欠款3036887.63元;由被告自愿提高利率标准,按期给付原告资金利息;由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4万元的调解协议。一起矛盾十分尖锐的纠纷得以圆满、双赢化解,民营企业获得了降压减负发展机遇,受到原、被告双方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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