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因車費與公交車駕駛員發生口角,毆打駕駛員致公交車失控,近日,七星關區人民檢察院對吳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經七星關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2018年11月28日下午,一輛12路B公交車在行至碧海街道辦郝家寨附近時,吳某因車費問題與公交車駕駛員發生口角,進而雙方發生對罵,吳某便出手毆打正在駕駛公交車的駕駛員,導致公交車失控後與人行橫道護欄碰撞,碰撞過程中有乘客倒在公交車地板上受傷,車輛和護欄造成不同程度損壞。
七星關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吳某暴力襲擊正在駕駛行駛過程中的公交車的駕駛員,致車輛失控,撞上人行道護欄,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決定對吳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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