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论战网约车出租车谁犯罪率高?

9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了一份名为《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的数据报告。这份报告显示,2017年出租车司机犯罪不论从绝对数量还是比例,都远高于网约车司机。对比来看网约车司机的万人犯罪率为0.048,出租车司机万人犯罪率为0.627。被认为安全可靠的出租车犯罪率竟是网约车的13倍,这确实突破了很多人的感官常识。

数据论战网约车出租车谁犯罪率高?

事实上,在昨天,也就是最高法官网刊登这份报告之前,已经有部分媒体拿到了相关报告数据并进行了报道,不出意外的,当天晚上这份报告就受到了部分行业人士的质疑,比如说某政府机构的美籍首席专家:

数据论战网约车出租车谁犯罪率高?

在看到报告后我做了一番研究,虽然并非专业人士,但我也非常希望能参与到批驳的过程中。

首先谈一下数据的问题,这份报告中的数据经得起严格的推敲吗?还别说,数据的确有瑕疵,问题在司机总数的统计口径。

报告中作为度量尺度的万人案发率计算起来很简单:

它等于某行业的犯罪总数除以该行业的司机人数(以万人计)。

因为作为分子的犯罪总数是明明白白记在审判文书上的,是客观而无法变动的数字,所以问题会出现在对司机总数的统计中,作为分母的司机总数越大则案发率越低,越小则案发率越高。专家对报告的质疑也主要体现在这里。

由于官方没有公布过出租车司机的具体数量,因此报告中通过将统计在册的出租车数量乘以二(一辆车有两人来运营),来粗略估算出租车司机总人数。但事实上在众多夜间出行需求并不旺盛的中小城市,一辆出租车只配备一位司机。也就是说,

出租车司机的统计数据偏大了。

网约车司机的数量确实有官方披露口径,今年7月份,交通运输部发布过《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已收到49家平台公司运营数据》的相关报道,其中具体列举了9家企业的运营数据:

数据论战网约车出租车谁犯罪率高?

根据交通部报道中的数据,这49家平台传输的驾驶员数量为373.4万人,这也成了最高法报告中网约车司机的总数。但在不久之前,有媒体统计过网约车平台保守来看已经近80家,也就是说有30家平台的司机数量没有被报告统计在内。

除此之外,列举出来的平台司机数量就是全面的吗?我们在网上找到了一份滴滴和人大、首都经贸大学联合发布的《2017年滴滴出行平台就业研究报告》。根据这份报告,截止到2017年6月,有2108万人通过提供网约车服务获得了收入。而在交通部的这份报告中,滴滴平台的司机数量是96万。这中间相差了20多倍。

由此可见,网约车司机的总数几乎偏低了一个数量级。

至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阶段性的结论,即这份报告虽然已经表明了网约车行业的安全性高于出租车,但网约车还是吃亏了。出租车司机的犯罪率远不止是网约车司机的13倍。

另有媒体根据上述交通部的报告统计了网约车行业的运营单量,并得出了每笔订单的犯罪率出租车低于网约车,他们犯的错误也在这——网约车的统计数据与真实数据差太多了。

天可怜见,首席专家为网约车行业的清白大喊不公,真是费心了。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如果你百度一下这位专家,就会发现他近期一直在猛烈的抨击网约车的安全性,在昨天的质疑中,他也提到这份数据报告是否受到了某些企业的操控。

我们暂且不论网约车企业是否有力量撬动最高法来出面“洗地”,单看这份报告我们也挑不出任何对网约车企业有主观倾向性的利好。

而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逻辑是,当公众因为某平台的两起安全个案,猛烈抨击网约车行业时,专家、媒体以及网民没有人认为汹涌的舆论背后有出租车行业在进行操控。当然也几乎没有人关注到青岛有一对母子惨死于出租车司机之手,受害者家人在微博呼吁求助无人关注,甚至没有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偿。

而当一份中立甚至并不太客观,已经尽量为出租车行业粉饰太平的报告出现后,却有人跳出来大声质疑背后有网约车企业进行了利益输送。

这种双重标准的审判确实令人感到遗憾。更令人遗憾的是,一个交通专家,看到这样的数据第一时间不是反思出租车的安全性,反而质疑是不是有企业进行“公关”。做出这种判断,要么是他早已知道出租车的安全情况,所以毫不意外,要么就是在他眼里人命和安全根本不重要,只是打击新业态的借口,出租车乘客的命根本就不是命。

因此,我不得不将他所谓的质疑定义为诛心的阴谋论。这种阴谋论的巧妙之处在于,绕过报告的客观性,先去臆测报告背后的动机:当动机不纯,甚至有潜在的利益输送时,就算我暂时挑不出问题,它也是肯定有问题的。

可怕的是,这种阴谋论无法证实,更无法证伪。而唯一能证明数据真伪的,只有数据本身。

讲到这,其实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报告的所体现出的整体趋势没有任何问题,即从案发率来看,网约车的安全性远高于出租车。

并且,除了司机数量的统计口径之外,报告在其他的方面也已经非常克制了,比如说用“案发率”而不是案件的绝对数值来进行对比,包括但不限于:强奸罪:网约车3起,出租车12起;交通肇事罪:网约车3起,出租车25起;故意伤害罪:网约车7起;出租车48起……

你说网约车行业“喜欢”这份报告我相信是有的,毕竟行业要争取生存和发展的舆论基础,但因为一个报告就认为“不需要整改了”,公司没那么傻,万人犯罪率再低,只要出一次事,公司不死也是要脱层皮的。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其实我们在这里用冰冷的数字讨论犯罪率的问题并不合适,因为可能对用户来说这是个概率问题,但对遭受侵害的用户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杜绝犯罪不可能,但不论网约车,还是出租车,要做的都是不断降低犯罪率,谁高谁低几个百分点并不值得欣喜,保护乘客不受到伤害才是核心问题。

而报告对我们旁观者的意义在于提醒我们,正如人们盯紧每一次自动驾驶的事故而忽略了每时刻都在发生的人为车祸,我们总是喜欢放大新生事物存在的问题,而习惯了就在身边的,自己习以为常的事物所存在的危险性。

不论乘坐网约车还是出租车,都时刻有保护自己的意识,这才是这份报告真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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