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物價局組織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聽證會

11月13日,縣物價局組織召開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聽證會,就我縣居民、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據瞭解,目前我縣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為2.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為3.564元/立方米。此次聽證會討論的擬銷售價格調整方案為: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上調0.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不作調整,按現價執行;將現行居民階梯氣價第一檔、第二檔和第三檔氣價比由1:1.1:1.4調整為1:1.2:1.5;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擬建立天然氣門站價格(含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和銷售價格的聯動機制。

縣物價局表示,將結合聽證會上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我縣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形成聽證報告,報縣政府同意後,實施我縣居民、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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