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1)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监督纠正一起交付执行违法行为

为切实履行刑罚执行检察职责,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实效。近日,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成功协助纠正一起交付执行违法行为。

2018年11月20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在排查案件中发现:2017年9月,孝南区社区矫正局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出具了对罪犯池某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但孝南区社区矫正局后续再未收到任何相关文书。检察官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向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监所处负责人亲自带队至市中院向院领导及办案人员核实情况,获悉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0日再审池某强奸案,判决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但一直未下达《执行通知书》,导致无法对池某交付执行。在市检察院向市中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市中院立即整改,于2018年11月21日向孝南区社区矫正局下达《执行通知书》,并押解罪犯池某交付执行社区矫正。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一直坚持细化工作任务,做好对接协调,确保对社区矫正过程中的交付执行、矫正管理、解矫的全程监督,有效防止了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也确保了刑罚执行正确实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018/12/5(961)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监督纠正一起交付执行违法行为
2018/12/5(961)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监督纠正一起交付执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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