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冯志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18日电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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