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融資租賃被誤解為“套路貸”,業內稱優信純屬躺槍

近日,有個別媒體接到一些消費者投訴反映,說優信二手車存在讓用戶貸款車變成融資租賃的問題,在未予核實和區分的情況下,部分媒體直接將優信提供的融資租賃業務,誤認為是"套路貸"。那麼,事情的真相是怎樣的呢?

從優信所提供的購車金融服務來看,優信與客戶簽訂的是融資租賃購車合同,為客戶制定融租賃方案,其中合作的金融機構為新網、微眾等正規銀行,消費者按月繳納"租金",就能持續享有車輛的使用權。優信平臺則為服務方,在購車交易中,幫助對接消費者與金融機構,在其中收取第三方服務費,不負責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汽車融資租賃不同於銀行貸款購車分期,其汽車所有權與使用權是分離的,消費者通過融資租賃模式購買汽車後,所有權屬於融資租賃公司,經過一定的租賃期後,車輛便可過戶到買車人名下,成為汽車所有者。

實際上,汽車融資租賃模式並非新生事物,在歐美已經發展相當成熟,並被消費者所廣泛接受。在國內,關於汽車融資租賃也有相關規則可循。國務院於2015年出臺了《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裡面明確提到要積極穩妥發展家用轎車等居民家庭消費品租賃市場,這也從國家層面肯定了汽車融資租賃的合法性。

而套路貸則不同,是一種違法的金融欺詐行為。它以非法佔有客戶資金或資產為目的,製造虛假借款協議,利率超高不合規;同時,其虛增債務、製造虛假資金走賬流水後以各種名目收回大額現金,實際放款額遠小於協議約定金融。為收取高額違約金,套路貸給客戶履約製造各種障礙,肆意認定違約,而且以暴力、威脅的手段進行催款,對貸款人實施身心、金錢的雙重打壓。

由此可見,優信分期購所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與套路貸有著本質的區別,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尤其是被胡亂套用,優信此次純屬"躺槍"。融資租賃在國內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方式,都需要一個被市場瞭解、接受的過程。消費者需要好的購車服務和體驗,但也切勿把汽車融資租賃等同於套路貸。

以此次優信分期購提供的融資租賃業務為例,我們重點說明套路貸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1、主觀目的

套路貸是非法佔有客戶資金、資產和財物;而融資租賃是幫助客戶減少購車資金壓力,降低購車門檻,提供融資租賃服務。

2、合同形式

套路貸是虛假借款協議,利率超高不合規;而融資租賃是合法合規的融資租賃合同,費率合規。3、放款金額

套路貸是虛增債務、製造虛假資金走賬流水後,以各種名目收回大額現金,實際放款額遠小於協議約定金額;而融資租賃,實際放款額與合同約定金額一致,放款支付至客戶指定銀行賬戶,無現金收付。

4、違約情形

套路貸會為客戶履約製造各種障礙,單方面肆意認定違約,進而要求客戶立即償還"虛高借款";而融資租賃,客戶違約的各類情形清晰記載在客戶簽署合同中,主張違約責任前採用電話、短信等合規方式提示客戶糾正,收取的違約金比例合法合規。

5、催收方式

套路貸會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等方式,強行向客戶索債;而融資租賃,是通過電話、短信等合規方式提示客戶糾正違約,通過起訴客戶等待司法判決方式,合法追究客戶違約責任。6、司法機關定性

套路貸被司法機關定性為金融詐騙行為;而融資租賃是合法民事合同,國家是支持和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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