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不配互联网:“网络开放”越来越虚无缥缈


人间不配互联网:“网络开放”越来越虚无缥缈


10年前,谷歌(Google)退出中国;10年后,谷歌打算退出欧洲。

谷歌退出欧盟的原因,和退出中国不大一样。如今的欧盟,已不再是互联网乐土。毋宁说,随着全球孤立思潮的兴起,“网络开放”这事儿越来越虚无缥缈,各国政府纷纷拿跨国互联网公司开刀。连接全球的互联网,大有被全球干死之势。

两相比较,中国反倒成了网络制度建设的领头羊。

想在欧盟赚钱?门儿都没有

谷歌这次扬言“退欧”,直接起因是“链接税”。

这已经不是谷歌第一次跟欧盟闹别扭。早在2017年,因为“滥用搜索的垄断优势”,欧盟已经向谷歌开出了高达24亿欧元的罚单,为当时反垄断罚金的最高记录;但这个数字很快被超越——今年7月,欧盟以“安卓涉嫌垄断”为由,再次向谷歌开出了43亿欧元的天价罚单。

然而这一切都还没完。时间来到9月,欧洲议会通过了颇具争议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其中就包含了未来可能成真的“链接税”提案。

链接税是啥?

在互联网世界里,引用其他作者的原创内容,如果要复制粘贴全文转载,需要取得原作者同意,也就是“授权”,这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如果你是个微信公众号运营编辑,大概对这个流程再熟悉不过了)。更多时候,大家也会打一打并不危险的擦边球,发个标题、简述内容、粘上超链接等等,一般来说也就不必“授权”了。

而链接税则暗示,将来无论是标题、概述还是链接,都需要获得授权——这简直要了谷歌、脸书等公司的命。再加上和欧盟纠缠多年的恩怨,发出“脱欧”威胁,自是情理之中。

然而,欧盟可不止在给谷歌或脸书添堵。今年5月通过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也就是臭名昭著的“GDPR”,令中国的阿里、腾讯、头条等大公司也犯了半天恶心。

简单来说,隐私是个筐,啥都能往里装。本来能凭借“避风港原则”安心经营的各路网络服务商,如今在GDPR的框架下,与一个个用户的隐私产生了强烈冲突,难免瑟瑟发抖。

对于GDPR的具体限制,试图或曾经试图在欧盟拓展业务的互联网从业者早就烂熟于胸,而暂居国内者恐怕尚未领略其威力。用几句人话简要描述GDPR的规定:

  • 细腻到人头的隐私授权。A与B合影,如果照片要在网络使用,需要A与B两人都正式授权同意,不能在用户协议中默认授权。如果合影中有100人,需要100个人都各自授权,没有例外;
  • 欧盟居民在海外的信息同样受管制。比如德国公民在北京街头自拍,中国互联网公司不能将该照片作为“北京”“中国”相关素材使用,否则可能面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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