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魯區規範黨員幹部網絡行為提示

網絡行為是黨員幹部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堅持一把手帶頭,一把手肩負起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必須帶頭抓、直接抓、具體抓,切實當好“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牽頭抓總、靠前指揮,做到“三個帶頭”,“三個親自”,即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處置,不能當“甩手掌櫃”,走好網上群眾路線,規範網絡行為,促進形成健康向上、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走好網上群眾路線,規範網絡行為。為此,現就規範全區黨員幹部網絡行為作出如下提示:

第一條 黨員幹部在網絡上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遵守黨規黨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網絡行為中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自覺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正能量、弘揚主旋律,共築網上網下同心圓。

第二條 黨員幹部堅決不準參發表違背黨的基本路線,否定四項基本原則,歪曲黨的政策,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

第三條 堅決不準醜化黨和國家形象,詆譭、汙衊黨和國家領導人,歪曲黨史、國史、軍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範;

第四條 堅決不準製造、傳播各類謠言特別是政治類謠言,散佈所謂“內部”消息和小道消息。

第五條 堅決不準出版、購買、傳播非法出版物;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製作、傳播其他有嚴重問題的文章、言論、音視頻等信息內容。

第六條 堅決不準組織、參加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網絡論壇、群組、直播等活動。

第七條 堅決不準通過網絡組黨結社,參與和動員不法串聯、聯署、集會等網上非法組織、非法活動。

第八條 堅決不準參與網上宗教活動、邪教活動,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

第九條 堅決不準利用網絡洩露黨和國家秘密;瀏覽、訪問非法和反動網站等。

第十條 黨員幹部以職務身份在微博、微信、網絡直播、論壇社區等境內外網絡平臺上註冊賬號、建立群組的,應當向所在黨組織報告。

黨員幹部應當履行舉報監督的義務。發現網上違法違規違紀信息、活動的,及時主動向有關部門、網絡平臺等舉報,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方面處置。

加強黨員幹部網絡行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是黨建工作主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提高黨員幹部綜合素質的基本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以及《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對在網絡活動中以身作則、表現突出的黨員幹部,要充分肯定、熱情鼓勵;對堅持正確立場、傳播正能量而遭到圍攻的黨員幹部,要旗幟鮮明地給予保護和支持;對黨員幹部違反相關規定的,要依據黨紀和國家法規進行嚴肅查處。

平魯區委宣傳部

平魯區委網信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