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北京大红门抢孩子”事件背后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习俗”

看了北京市公安局针对丰台区大红门某商场孩子被抢案的复核通告,梳理了下事情经过,大体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1、孩子出生后,因男方老人要孩子回老家抚养等原因而产生纠纷,并多次发生矛盾(注:这里面可涉及到的因素可能很多),导致儿媳要离婚。

2、但是,男方不想离婚;不想离婚的原因估计有这几个:不利孩子培养和成长、找个北京媳妇不易、男的年龄大了估计不好找合适的二婚、带来经济损失,但很关键一点可能跟老人有关——儿子离婚,让老人感觉抬不起头。

3、总之,协商离婚不成后,女方到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也被当地法院否决。

4、随后,孩子一直跟随女方。

5、然后,老人想把孩子抢回去,并付诸实施。“抢孩子”真实的原因估计有两个:把孩子带到老人身边、“要挟”女方回心转意。


聊聊“北京大红门抢孩子”事件背后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习俗”

聊聊“北京大红门抢孩子”事件背后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习俗”


虽然不想有地域特色,但实话实话,在山东老家听到过很多因为婚姻矛盾而“抢孩子”的事情。

离婚、分居或其他,孩子跟着任何一方后,为了孩子或者家族面子或者经济利益,在奶奶、爷爷或姥姥、姥爷的主导下,某一方的家族和亲戚去动员起来,去另一方家里或孩子常去的公共场合“抢”。

但是这里面有个重要前提:孩子须是男孩。

所以,在当地,这种事情发生一般会认为是家务事。除非有人较真报警,否则最后一般是双方家族或亲戚出面沟通解决。

熟人社会的“习俗”

上小学时,还听到过大白天的集市上男方带人抢走前妻的事情。

一定有人问: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公开抢人为什么没人阻拦?这就需要了解地方乡镇与大城市是有区别的。

首先,乡镇乃至县城上是熟人社会,抢人和被抢的与围观的可能都是熟人。

其次,在尤其是乡镇上,哪家的孩子跟哪家的孩子结婚、买车、买房都会传遍十里八村,何况离婚、法院诉讼这种大事情。

因此,这类事情发生后,围观的一看双方是谁谁谁,也就知道了原委,也不愿意掺和在双方的矛盾中,自然就不会有人阻拦。当然,如果围观人中,有被抢的一方的至亲、挚交或本族人那就不同了。就会发动及时通告被抢方去争抢。总之,孩子、儿媳妇可能双方势力面子或势力争抢的“标的”。这类情节在很多电视剧上都演绎过,想必大家不陌生。

这里提到的“势力”,包含权利关系和家族规模,尤其是男性成员的数量。在处理这些家务事上,就看哪一方“势力”的更大。

这就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很多地方重男轻女。如果法律法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丛林法就会成为主导,这其中的标准就是力量和拳头。

曾亲身经历的事情

说个亲身经历的事:有个亲戚的小姨子自由恋爱,家里人不同意,两人一起跑到北京打工。亲戚电话问我,他们打工的地方熟悉不?我说还可以。亲戚说,我们打算去一帮人把他们弄回来。

我气的打哆嗦,跟他说:这是北京、首都啊,你们这么做是绑架,是犯法。到时候,把你们这些抢人的都抓起来、关起来,看你们怎么办?后来,亲戚估计怕了或者感觉也不能阻挡两个年轻人,就没付诸实施。

再后来,两个自由恋爱的年轻人人结婚了,现在孩子都上小学了。

好了,回到原先的话题,丰台区大红门某商场孩子被抢这个事情,老人依旧延续了老家惯有的思维:孩子不在身边就抢回来,媳妇要离婚就抢回家。老人甚至老人的儿子可能都有认为:“抢孩子”是家务事,跟外人无关。这种观念已经跟不上法制社会建设的脚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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