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十年前,
廈門只是一個
“幾條小路+小漁港”的海濱小城
全市機動車保有量僅3578輛
1980年城市道路里程不足200公里
出島僅有一條海堤
”
當改革開放的大潮
將廈門推向現代化國際城市的重要位置
城市交通建設發生了翻天鉅變
隨之而來的是
與日俱增的交通出行壓力
和交通安全隱患
變化
截至今年10月,廈門市機動車保有量突破155.53萬輛;
截至2017年末,廈門市城市道路總里程達4383公里,“四橋一隧”、城市快速路、軌道交通等相繼建成投用,廈門“大交通”格局初步形成。
努力
40年來,廈門交警堅持優化交通結構、提升交通環境、促進交通改善,並把現代高新技術引入交管工作中,實現了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同時,以“文明交通”為支撐,形成了全民參與,共建共治城市交通的良好氛圍,助力廈門交通環境始終保持安全、暢通、有序,交通安全四項指數基本保持穩中有降,曾先後6次獲評“全國實施暢通工程一等管理模範城市”的殊榮。
警務創新
機制“小改革” 撬動交管“大成效”
改革開放前夕,我市車少路少,交通管理者們以紅、綠色旗幟和指揮棒來指揮交通;1956年,島內7個主要路口設置了交通崗亭,安裝了手動信號燈,交警們定點站崗、手動指揮,管控著城市交通秩序;1987年,我市成立公安交通人民警察支隊,專業化交通管理開啟新篇章;1996年廈門市公安交通指揮中心成立,廈門交警率先全國走下崗亭,開始實行交通信號燈智能控制,民警高峰定點、平峰巡線的勤務模式。
而今,為更好地適應日益精細化的道路交管需求,我市交警勤務再創新。2015年4月組建了橋隧大隊,針對“四橋一隧”、快速路等主要道路進行重點管控。同時,不斷優化管理舉措,制定進出島通道分級分流處置方案,實行“雙向布警、分段滾動”交叉管控等勤務機制,有效提升了城市主要道路交通疏堵保暢應急能力。2016年12月啟動交管責任區制度,將島內劃分成147個勤務責任網格區,實行網格接處警制度,使民警和事業編警察接處警佔比相較以前提升了73.8%。今年7月,我市交警探索組建支隊、大隊、中隊三級騎警隊,主動發現警情、處置警情,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見警率與管事率。
2003年,我市交警在全國率先提出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模糊責任”的概念,推出簡易程序現場調解方式,成立了全國首家交通事故車輛快速定損中心。隨後,快處機制不斷優化。今年,市區兩級交通指揮平臺全面升級,實現事故快處“後臺指令+前段處置”相對接,逐步將“定責為主,撤離為輔”的傳統模式轉變為“迅速撤離為主,定責為輔”的新形式,引導輕微交通事故快撤快處。目前,中心城區遠程快處成功率達90%,有效減少了由交通事故引發的車輛滯留、擁堵等問題。
交通改善
破解交管難題 構建暢通城市
■廈門交警堅持優化交通結構、促進交通改善,並把現代高新技術引入交管工作中,實現了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圖為廈門大橋集美端引橋。
改革開放40年,我市交警在穩步推進城市交管建設的同時,堅持根據城市不同發展階段,不同時期的經濟基礎和交通需求,主動應對,多措並舉,紮實推進城市交通改善工作,以提高既有道路的通行能力,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上世紀90年代初為我市城市發展初期,契合舊城道路改造,我市交警逐步淘汰了人力三輪車、成功禁止鳴笛、禁止農用運輸車輛進城等;90年代中後期城市快速發展,我市交警持續加大路網規劃與建設,完善路網結構,同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出行結構。2000年以來,我市交警啟動了“暢通工程”工作,採取綜合措施改善交通環境,如拆除環形交叉口轉盤、加大交通節點改造、打通斷頭路、構築島內外快速路建設、加快進出島通道建設等,逐步破解交通難題。
為了提高有限道路空間內的通行效率,我市交警推出了多項舉措:貨車分時段禁行;多路段禁左、禁止調頭、實行單向通行;長假重點路段單雙號限行;島內多路段被設為繁忙路段嚴查違停;分批次實施學校、醫院周邊道路交通改善;近千條道路劃分為禁停路、限停路及準停路,實施停車分類管理等。我市交警挖潛增效、疏堵結合,城市交通更加暢通、有序。
科技強警
交管更智慧 邁向信息化
■市公安交通指揮中心幾經升級,以最新科技為支撐,交管功能更加齊備,成為我市交通排堵保暢的“指揮大腦”。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我市交警提出“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戰鬥力”的科技交管新思路,運用科技力量延伸交管工作的視野和觸角,助力城市交管工作再升級。
1996年,總投資兩千餘萬元的廈門市公安交通指揮中心落成投用。隨後20年,交通指揮中心不斷創新升級,最近一次改造於2017年7月完成,以最新科技為支撐,成為我市交通排堵保暢的“指揮大腦”:通過視頻巡查及時掌握交通狀況;運用大數據研判,對交管難點、痛點進行精準預測、精準調度、精準預防;優化信號智能調配,完成全市395個路口信號燈聯網聯控;管控421套“電子警察”及1023套視頻監控,擴大了我市路面監管能力,強化了交通違法查處與整治;多部門聯動,對各種交通事件快速處理,有效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
此外,面對道路里程快速增長,交通監控存在盲區的狀況,我市交警研發了交通違法“一鍵拍”舉報平臺,建立市民舉報交通違法獎勵機制,藉助科技手段營造了交通安全社會協同共治的良好氛圍,創造了交通違法監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局面。
文明交通
打造廈門特色交通安全品牌
■90年代,全市7個交警崗點都配備便民箱,為市民提供飲用水、自行車打氣等服務。如今,許多便民服務仍在各基層交警中隊、服務站點沿用。
評價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就看它的交通文明。每一年,我市交警都會根據不同的交通安全宣傳主旋律,推出形式多樣的宣教活動。如1997年“向不文明交通行為告別”、1998年“讓路面文明起來”、1999年“創文明示範路”等,引導市民以實際行動摒棄不文明交通行為。此外,1997年開始,我市交警聯合多部門、企事業單位,持續開展了“斑馬線禮讓行人”宣傳教育與整治行動,文明之花在斑馬線上悄然綻放。據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全市22條主要路段機動車斑馬線禮讓率已達81.6%,不少外地城市交管部門前來學習交流,許多具有廈門特色的“斑馬線禮讓”管理舉措走向了全國各地。
2010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活動在全國啟動,我市迅速成立了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在計劃實施的6年內,陸續開展了“文明出行好習慣”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萬名市民、千個文明單位”志願者督導行動、創建文明城市交通示範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等,逐步將“文明交通”打造成我市交通出行的文化品牌,弘揚現代交通安全文化,助力文明交通深入人心。
2015年適逢我市建設全國文明城市典範城市、打造市民文明行為示範標杆城之際,我市交警率先全國組建了義務交警隊。三年來,12.6萬人次參與了普及交通安全知識,協助疏導交通擁堵、化解交通糾紛、保障大型賽事會議周邊交通秩序等工作,為全市人民的平安出行添磚加瓦,為廈門文明城市建設奉獻力量。
回眸
1987年
廈門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成立
全國道路交通管理體制改革明確城鄉道路交通由公安機關統一管理,我市交警統籌完善交管內容與事項
1993年
淘汰人力三輪車及板車
短短6個月時間內,廈門島內一舉淘汰了人力三輪車5萬多輛、人力板車2600輛。
1994年
廈門島內禁止鳴喇叭
最終實現廈門島內禁鳴,成為全國首座無機動車喇叭噪聲汙染的城市。
1995年
廈門交警榮立集體一等功
廈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狠抓交警隊伍的“形象工程”和交通管理的“科技工程”,於1995年10月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公安機關學習濟南交警先進集體”,並榮立集體一等功。
1999年
禁限摩托車
規定廈門島外摩托車禁止在廈門島內行駛;廈門島內在用摩托車上路行駛需加掛標識,並逐步淘汰、報廢。
2011年
經濟特區交通立法
2011年5月19日,《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出臺,2016年進行了修訂,重點提高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提升了公安交管服務質量。
2015年
交警橋隧大隊成立
負責“四橋一隧一堤”及成功大道、仙嶽高架等核心進出島通道的交通管理及治安檢查等工作。
2018年
車駕管“放管服”大升級
實現大部分車駕管業務 “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提高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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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交警供稿
審核:谷莉
福建法治報新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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