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四个到位”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该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一是强化调度, 安排部署到位。及时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施秉县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等文件, 保障环境保护工作有人抓、能落实。2017年8月以来,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针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批示55 次, 召开县委常委会议4次, 县政府常务会议 10次、 专题会议26次,推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二是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到位。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一个问题制定一套方案。对已完成整改的,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强化督查调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该县整改问题共18个,已整改完成13个,整改率72.22%。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贵州期间转交施秉县案件3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信息公开率100%。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贵州以来,截至目前该县未收到转办案件。

三、多位一体,防治攻坚到位。以“治水、治气、治渣”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水十条》《大气十条》和《土十条》。认真开展“清水”攻坚行动,完成10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及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取缔网箱养殖24家5009平方米,建成日处理水量4000吨县城污水处理厂1座。1-10月,县城及7个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清水江,舞阳河县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开展“护蓝”攻坚行动,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186家、加油站油治理8家、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43辆,投入5000万元用于城市建设,县城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AQI)优良天数达标率100%。开展“治渣”攻坚行动,完成清水江流域“清废行动”5个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磷化公司产生的冶炼磷渣实现全部再利用,2017年以来医疗废物实现全处置,目前共处置84.71吨。

四是加强检查,联动执法到位。深入开展“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2018-2020执法专项行动,实时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与相邻县市签订《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协议》,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治。2017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768人次,检查企业320家(次) ,下达执法文书89份,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起,其中行政处罚14起、查封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罚款65.68万元。(吴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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