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实施,代购被罚550万 坐牢10年,该何去何从?

1.不得删除商品或评价

根据电商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要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制度。需要将自己的信用评价规则公布出来,也需要给消费者提供平台内销售商品评价的渠道。

此外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经营者,不可以删除平台里面销售产品服务的评价。从这点来看的话,对于消费者是有利的,这样一些平台售卖商品不好的评价不可以随意删除,消费者能够更直观的了解到商品实际情况,避免出现不好的评价被删除的情况。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实施,代购被罚550万 坐牢10年,该何去何从?

2.用户信息保护

根据电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在得到用户的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可以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出现共享、非法交易以及强制推送商业广告等违法行为。

这个规定的出现对于消费者来说实在是太有必要了,相信很多人应该都有这样的体会。有时候在一家店铺进行网上交易,东西买回来之后,经常会发各种广告信息给你。类似于什么产品有活动之类的,其实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样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的隐私。而电商法中已经规定不允许再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也可以避免用户经常收到这些垃圾短信。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实施,代购被罚550万 坐牢10年,该何去何从?

3.设立不合理条件或不退押金

根据电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是收取押金的形式,那么需要公示出押金退还的方式以及流程。不可以设立不退押金等不合理的条件。如果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条件,那么就需要电子商务经营者及时进行退还。

4.强制合在一起售卖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商品搭售时,需要用明显的方式让消费者注意到,不可以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进行搭售。信息必须实现透明化、公开化,需要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搭售的产品。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实施,代购被罚550万 坐牢10年,该何去何从?

5.大数据“杀熟”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用户喜爱提供产品时,不可以针对消费者出现个人特征的选项,需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可以利用用户的信息,推出老客户的价格比新客户贵的情况。

6.杜绝刷单行为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可以通过虚拟交易或者伪造评价的方式来引导消费者进行购买。禁止出现刷销量、好评或是删除差评的行为出现。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实施,代购被罚550万 坐牢10年,该何去何从?

游燕绝对不曾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代购行业“里程碑式”的人物。

11月2日,“TSHOW进口服饰”淘宝店在首页贴出了一封道歉信,该店店主游燕在信中写道:“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如有任何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他会全部负责”。

2013年开始,游燕通过快递邮寄、雇用“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带货入境,在淘宝销售。2017年3月20日,游燕在进境时被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抓获,同年4月27日,游燕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逮捕。

经统计,游燕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约人民币1140万元,经核定,上述服饰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约300万元。2018年2月2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这一事件犹如一个信号弹,惊醒了代购圈的美梦。作为游燕的同行,刘女士对时间财经表示,这一事件意味着,维系了代购行业13年繁荣的旧的游戏规则正在加速崩盘。

9月28日,代购们被这样的朋友圈信息刷屏了。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实施,代购被罚550万 坐牢10年,该何去何从?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实施,代购被罚550万 坐牢10年,该何去何从?

当天晚上,上海浦东机场严查代购,所有人全部开箱排队等待过机审查,仅一个航班抓了100多人。出关的补税区,成片的代购滞留机场,等待缴纳罚款。一个被缉查的代购男子径直跪在海关办公室,他被查出代购了数款几十万的名表,价值178万人民币,因情节严重,被缉私队羁押。

这并不是偶然事件。11月4日,大连机场整班代购都被查被税。而烟台海关近日发布,从7月以来,烟台海关查获了13起关于代购的案件线索,案值约79.9万元。

这些严查行为发生的大背景,是中国对代购行业监管的进一步加强。今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行业简称《新电商法》),《新电商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电商法》规定所有电商经营者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依法纳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