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導向行駛,多人被抓拍

作為道路交通標線的一種,地面標線在日常行駛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與交通指示牌等共同成為規範和約束人們行車的明確標識。不過,連日來有不少市民反映,在南湖路與迎湖路交叉口頻頻忽略了導向車道線的存在,最多的車主一天被抓拍3次。

“最近查了記錄才發現,我在這個路口已經被拍了6次,一次抓拍就被罰200元並記2分。其中,在同一天被拍了3次。”市民吳先生告訴淮河晨刊記者,南湖路與迎湖路這個路口由西向東不能直行,只能左轉。路口還裝了抓拍監控,如果沒有注意路面標線,直行很可能就會被拍。可是在他印象中,以前這個路口的兩條車道都是可以直行的,後來左邊車道改成了只能左轉。吳先生不禁疑問,這個路口直行車流量大於左轉車流量。為什麼要將直行左轉道設置成左轉道?另外,路口沒有左轉專用信號燈。

記者採訪瞭解到,不少市民建議,南湖路與迎湖路交叉口由西向東方向是左車道左轉,右邊車道車輛行駛是直行和右轉。但是,南湖路左轉車道利用率較低,直行、右轉車輛以及非機動車都擠在一條車道,不僅造成道路資源浪費而且會有安全隱患。是否可能左轉車道改為左轉直行車道?

對此,記者諮詢交警部門瞭解到,該路口為2016年市規劃設計院結合遠期南湖路向北打通後進行設計整改,經經開區政府施工改造。針對不少市民建議修改交通標線的建議,將向市規劃設計院反饋,由其決定是否更改路通組織。在路通組織沒有變更的情況下,機動車通過該路口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通行。即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交警部門特別提醒車主,在駛入路口前,應注意觀察車道導向箭頭或交通導向標誌,並根據所需方向進入導向車道,如進入實線分道線後不得再臨時變更車道。同時,車主一定要留意自己駕駛證的記分情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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