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開啟」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地方補助申報開啟

「申报开启」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申报开启

「申报开启」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申报开启

石獅市經濟局獲悉,為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日前,泉州市啟動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申報工作。有意申報的企業請於11月30日前將備案材料(紙質一式4份)報送至石獅市經濟局工業股。

「申报开启」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申报开启

據瞭解,此次申報的補助車型為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並享受中央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資金補助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補助對象為2017年度在本市新購置並在本市完成註冊上牌新能源汽車的個人或機構消費者。在本市之外註冊登記後轉入本市註冊登記的,以及以財政性資金購買新能源汽車的,不予補助。對於2016年度銷售上牌、此前未獲得財政補助資金的車輛,可按照《關於組織申報2016年度泉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的通知》(泉經信裝備〔2016〕558號)文件要求一併申報,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在補助方式上,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按扣除中央、地方補助金額後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獲得中央財政補助後申請泉州市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地方補助撥付給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整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非本市整車生產企業應在本市設立銷售機構或授權委託本市銷售機構銷售其新能源汽車產品,地方補助撥付到其在本市設立或授權的汽車銷售機構。補助標準為2017年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15%。

“擬申請2017年度地方補助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須先報備。”石獅市經濟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銷售機構應及時向消費者公佈新能源汽車銷售的市場指導價以及該款產品可享受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的金額。補助資金申報採取書面申報與網絡申報相結合的申報方式。申報單位可登錄泉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下載通知文件及相關附件。其中,書面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日。部分2017年度註冊上牌、但中央補助暫未清算的新能源汽車延後申報。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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