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記者,斷言路,是天底下最LOW的事情

電影《建軍大業》開篇有這麼一段,青幫打手在蔣介石指使下攻佔了商務印書館,用鐵錘一下一下砸著編輯血淋淋的手,還叫囂著:“

你個小赤佬,我叫你寫啊,寫啊?


殺記者,斷言路,是天底下最LOW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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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記者,斷言路,是天底下最LOW的事情


這種暴行是有象徵意義的,沙特記者卡舒吉被謀殺肢解的時候,兇手們第一件事,也是砍去他的手指,一個作者最重要的是什麼?就是他的手指,廢掉你一雙手,意思是讓你再也說不出話來,同時摧毀你作為一個文字工作者最看重的尊嚴。

他們其實不是在施暴,不是在殺人,而是在展示權力,想讓你說不了話,實在是太容易了,只不過沙特政府所做的事情,實在是太LOW了一點。LWO得讓我們想起了蔣介石政府謀殺聞一多和李公樸,想起了杜月笙在上海灘抓到進步學生和共產黨員就套麻袋丟進黃浦江。

杜月笙都知道自己LOW,他說自己是蔣介石的痰盂和便壺,髒的臭的都得幫他幹,幹完了還得背鍋。四一二的時候,他在自己的杜公館誘殺工人領袖汪壽華,當汪壽華被一群青幫殺手在杜公館中伏擊毒打的時候,杜月笙還急匆匆從樓梯上趕下來,說:“不要在我這裡動手,髒了我的地”。最後他們把汪壽華架出去活埋了。


殺記者,斷言路,是天底下最LOW的事情



此情此景,像不像沙特駐土耳其總領事奧泰比說的那句話?“不要在我的辦公室動手殺人,要幹就在外面幹!”

真是可笑啊,參與了陰謀,做了爪牙和幫兇,還想置身事外做一個清清白白的白蓮花?怎麼可能?你們就是便壺和痰盂而已,做了這些事情,就要有覺悟。杜月笙最終被老蔣一腳踢開,沙特總領事已經離任回國,而那15人“暗殺小組”,據說也被拘捕,其中還有一人因車禍離奇身亡,可以想象,他們很可能成為“便壺” 和“痰盂”,被一腳踢出來背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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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記者,斷言路,是天底下最LOW的事情



在一個封建獨裁國家中,劊子手是很難善終的,無論是東廠、西廠、錦衣衛、粘竿處、還是中統、軍統,這夥人不擅長講道理,不擅長講法律,他們習慣於根據上級的指示,簡單粗暴地解決問題,對於記者、反對派、異見者,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就是讓他們永遠說不出話來。他們幹了太多骯髒下作的事情,手上沾了太多的血,知道太多的秘密,所以,戴笠戴老闆是怎麼死的?

所有的封建獨裁者,腦子就只有一根筋,他們學不會民主社會的寬容、妥協和對話,他們只有一條路,那就是“頭疼醫嘴,腳疼也醫嘴”,把異見者的嘴巴縫上,就天下太平了。所以,哪怕是沙特小太子薩勒曼這樣號稱“改革派”的人物,也容不得一丁點的反對意見,他一邊反貪,一邊改革,一邊把異見者嘴巴封上,實在封不住的,就跨國執法,把他寫文章的手指剁掉,把他有不同意見的腦袋割掉。

你以為這是野蠻粗暴,原始血腥,他覺得這是王權神授,雷霆雨露,俱是天恩。

封建獨裁者的腦回路和正常人是不同的,他們解決問題之前,想的一定是先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晚清的時候,清政府和慈禧太后也是這麼個腦回路,至今有人津津樂道清末《楊乃武與小白菜》的故事,以為西太后在法治方面還算英明,然而,1903年,兩件大案讓滿清在世界各國面前現了原形。

一個是文字獄“蘇報案”,鄒容和章太炎因為在蘇報發表《革命軍》和《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章太炎和鄒容被捕,19歲的鄒容在獄中被折磨致死。

另外一件是“沈藎案”,清廷在20世紀杖殺了一名叫沈藎的記者,舉世譁然。

當然,這個沈藎不是一般的記者,他本身也是革命黨,在“自立軍”運動中,他曾是唐才常“自立軍”右軍大統領,唐才常被殺,自立軍總部覆滅後,他還率領了一次湖北新堤起義,最終也沒逃過失敗的命運,此後又做回了一名記者。

沈藎祖籍江蘇吳縣,隨其祖到湖南。自幼天資聰穎,為人狂放不羈,鄙視科舉,無意功名,但心懷大志,常與友人縱談天下之事,並與好友組成文社,議論時政,因成員有12人,湘人稱為“十二神”。在維新變法時期,沈藎與譚嗣同、唐才常交往密切,積極參與新政。

沈藎本不必死,雖然百日維新和自立軍都失敗了,但他依然能靠記者身份混跡於京津。這個日本《天津日日新聞》聘用的中國記者,向來“擅長交際”,他與京城內的眾多洋人與貴族終日把酒言歡,過著一種“上流社會的舒適生活”。但革命家的自覺和記者的正義感把他推向了死路。

1903年,沈藎從某滿清貴族口中得知,中俄兩國將簽訂一份密約,中國將在東三省及內蒙古的路政稅權與其他主權“送予俄國”,於是,這個記者決心在簽約之前,將密約內容昭示天下。他買通了政務處大臣王文韶之子,弄到了《中俄密約》的草稿原文,並隨即將其寄給了天津的一份英文報紙。這份見不得人的密約被原文刊登之後,激起強烈民憤,清政府不得不放棄簽訂《中俄密約》的計劃。在清廷的全力偵察下,沈藎的兩個密友告發了他。1903年7月19日晚上,毫無防備的沈藎在北京寓所裡被捕。

《中俄密約》——“俄政府有要求滿政府之密約七條,如下:

一)清國不可將東三省之地賣與或租賃於列國。

(二)沿營口至北京之電線鐵路,俄國可於其旁另自架設別線。

(三)不論何事,清國於北清苟有建設,不得傭僱他國人。

(四)營口海關稅務,當使中俄銀行管理,稅關長必用俄國人,且令稅關兼理檢疫事務。

(五)東三省地除營口外,不得開放為通商市場。

(六)蒙古之行政組織不得有所變更。

(七)拳匪亂事以前,俄國所得之權利,不得有所損害。”

沈藎作為記者獲取密約內容並公佈中外,全國震驚,反對之聲此起彼伏。又因條約涉及列強在華利益,各國亦頗多微詞,清廷一時間不知所措。後經調查乃沈藎散佈所為,惱羞成怒。

7月19日,沈藎被逮捕,後被判斬立決。適逢慈禧萬壽慶典,不宜公開殺人,遂改判立斃杖下。這是中國第一位殉職的新聞記者,犧牲時年僅31歲。

然而在20世紀,行杖斃之刑,則令人匪夷所思,《大公報》記載當時慘狀,中外震驚。


殺記者,斷言路,是天底下最LOW的事情



當時沈藎被捕,清廷唯恐夜長夢多,決定速殺之。他從被捕到被殺僅20天。因7月正值光緒帝生日,為萬壽月,一般不殺人,慈禧太后決定改為杖斃,即用棍棒活活打死。時《大公報》載,行刑之狀慘不忍睹,刑部“特造一大木板。而行杖之法,又素不諳習。故打至二百餘下,血肉飛裂,猶未至死”“骨已如粉,未出一聲。及至打畢,堂司以為斃矣。不意沈於階下發聲曰:‘何以還不死,速用繩絞我’”。於是,“用繩緊繫其頸,勒之而死”。

一年後,維新志士王照獲罪下獄,恰巧關在同間牢房,其《方家園雜詠紀事》記:“粉牆有黑紫暈跡,高至四五尺,沈血所濺也。”沈藎死時慘烈之狀,不忍回想。

沈藎死後,國內外輿論一片譁然。許多外國使節與其夫人紛紛覲見慈禧,對其殺害記者的行為“表示異議”,在上海,數百人公開集會,隆重悼念這個記者。

香港《中國日報》發表唁文道:“沈君之死,鬼神為之號泣,志士為之飲血,各國公使為之震動,中西報紙為之傳揚。是君雖死之日,猶生之年!”《泰晤士報》認為清廷“狠心殘暴,為歷來刑法正義中所稀有”,將來“必有不得久安之勢”。在中外輿論的譴責下,清朝統治癒發不得人心。

這甚至激起了一場全國性的反專制思潮,各地報紙鋪天蓋地的報道,讓當時的中國老百姓瞭解到,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權利,叫“言論自由”。清政府和慈禧也開始恐懼和反省,1903年9月14日《大公報》披露:“探聞政府自杖斃沈藎後,各國公使夫人覲見皇太后時,談及沈之冤抑,皇太后亦頗有悔意。已面諭廷臣,會黨要嚴拿,萬不可株連良善,致離人心,等語。近日政府十分和平,絕無不合公理之舉。蓋恐駐京各國公使嘖有煩言也。

沈藎案的影響力,讓清政府對於中外輿論頗為忌憚,他們也不敢對“蘇報案”中的章太炎和鄒容動用野蠻刑法,客觀上也保護了章鄒。

兩年後,大清刑律內的凌遲、梟首、戮屍這三項酷刑,被下詔廢止1906年,奉命出洋考察憲政的載澤等五大臣先後回國,在奏摺中提出“定集會言論出版之律”,他們終於知道要為言論自由立法了。

然而在1903年,沈藎死後陳屍獄中,無人收殮,數日後,才有友人尋來,將僅剩的一些“碎骨爛肉”集中起來,埋入獄中某處,此後亦“不知所蹤”

生前,沈藎與當時在華的英國記者莫理循“素來交好”,兩人曾互贈照片,表示相互尊敬。在沈藎死後,這個寫字歷來潦草的英國人,在友人照片的背面,工整地寫下了一行英文——“沈克諴,杖斃,1903年7月31日,星期五”。


殺記者,斷言路,是天底下最LOW的事情



殺記者,斷言路,是天底下最LOW的事情。一百多年之前的慈禧太后乾的事情,一百多年之後的沙特政府還在幹,這一百多年,人類文明的進步在哪裡?慈禧太后是杖斃沈藎,沙特政府是暗殺肢解卡舒吉,對比之下,似乎沙特政府比滿清還要LOW一點。

今天,我們不問沙特記者本人是什麼出身,不問他是什麼動機,也不問沙特太子是好是壞,他的改革和反腐是不是為了正義和公平?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21世紀,在2018年,如此野蠻粗暴地謀殺一名記者,是反人類的恐怖主義行徑,令人髮指。

而美國特朗普政權的和稀泥,是助紂為虐,繼續和沙特當盟友,賣軍火,數美元,以後還有什麼臉面自稱“自由世界的燈塔?”


殺記者,斷言路,是天底下最LOW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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