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關鍵詞!親,知道多少?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解 讀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在行動

//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部署

//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總體部署

2018年1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近日,華池縣公安局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題培訓會,局屬各部門、15個派出所負責人及業務骨幹參加了培訓會。會議由副政委趙海濤同志主持,刑偵大隊長張武贇同志以《嚴打黑惡犯罪 弘揚社會正氣 堅決打贏掃黑除惡攻堅戰》為題,深入解讀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相關知識。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2018年2月11日,華池縣公安局制定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方案,確定了本次專項鬥爭的目標任務,即通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決打掉一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惡勢力犯罪團伙,村霸和家族、宗族等農村黑惡勢力犯罪團伙,破獲一批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涉黑涉惡案件,集中整治一批黑惡勢力活動猖獗的重點地區、場所和行業,剷除黑惡勢力滋生髮展的土壤,進一步遏制黑惡勢力的發展勢頭,摧毀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抓獲和嚴懲一批涉黑涉惡人員

//

什麼是黑社會性質組織?

//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根據《刑法》第294條規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危害性特徵是指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黑社會性質組織所控制和影響的行業,也包括黃、賭、毒等非法行業,且一般應與市場經濟活動直接相關,涉及生產、流通、交換、消費一個或多個市場環節。

//

什麼是“惡勢力”?

//

兩高兩部《指導意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犯罪集團與“惡勢力”區別

//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在打擊惡勢力犯罪團伙違法犯罪中,如團伙成員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的,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惡勢力”不完全等同於“惡勢力”犯罪集團,除表現特徵有一定差異外,“惡勢力”犯罪集團要求三次以上均為犯罪活動,但惡勢力有一起以上犯罪行為再有二起以上違法行為即可認定。

//

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十五種類型

//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一是【出資分紅型】在黑惡勢力設立的公司、企業入股分紅、合夥經營,或與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結、共同犯罪的。

二是【縱容包庇型】利用職務便利,為黑惡勢力提供犯罪時間、條件,縱容、包庇犯罪的。

三是【阻撓查處型】利用自己的權力和便利,使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機關偵查、查禁、指控、起訴、審判和懷疑,為其通風報信,隱匿、毀滅、偽造證據;阻止他人作證、檢舉揭發,甚至指使他人作偽證;幫助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撓、干擾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禁;以阻撓、拖延、不履行職責等方法,干擾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的查處,為其獲取非法利益的。

四是【站臺撐腰型】為黑惡勢力排除異己、謀取利益撐腰出頭而違規立案、越權執法、違法辦案的。

五是【打擊報復型】對涉黑涉惡犯罪舉報人打擊報復的。

六是【有案不查型】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偵、有證不取、該捕不捕、該訴不訴,以及隨意變更強制措施、撤銷案件的。

七是【通風報信型】在辦案中跑風漏氣、洩露案情,或向黑惡勢力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處罰的。

八是【開脫罪責型】以普通個案處理代替涉黑組織犯罪結案,企圖為黑惡勢力開脫罪責的。

九是【枉法裁判型】捏造事實、毀滅證據、偽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職、審查核實證據,使涉黑涉惡犯罪分子漏捕、漏訴、漏判或重罪輕判的。

十是【追贓不力型】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黑惡勢力違法所得、贓款贓物不能追繳而放縱犯罪的。

十一是【串通案情型】在羈押監管過程中失職瀆職,為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裡勾外聯、串通案情、遙控指揮提供便利條件或放任不管的。

十二是【違規吃請型】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惡罪犯過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屬財物或接受吃請,違規給予表揚、記功等考核成績的。

十三是【違規減刑型】違規違法呈報並辦理涉黑涉惡犯罪分子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的。

十四是【幫人說情型】違規違法打探案情、說情打招呼、干預涉黑涉惡案件依法辦理的。

十五是【打擊不力型】其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致使對涉黑涉惡犯罪打擊不力的腐敗行為。

//

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十宗罪”

//

“扫黑除恶”关键词!亲,知道多少?

(一)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三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條: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濫用職權罪、翫忽職守罪

《刑法》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四)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一款: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私放在押人員罪

《刑法》第四百條第一款: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第三百八十八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

(七)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刑法》第四百零一條: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刑法》第四百零二條: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九)窩藏、包庇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如果保護傘參與了涉案人員涉嫌的具體犯罪的預謀、策劃甚至實施,或者有具體的幫助行為,那麼可能構成共同犯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