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三大变化!

据悉,吉安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将马上全面开展。较往年相比,2019年的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有三大变化,遂川县医保局大力做好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有所变更,将提前一个月开始征缴,从2018年12月1日起,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自2019年4月1日以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将由县税务部门全面负责。

二、征缴标准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2018年度已经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需缴纳260元,其中40元为补缴2018年个人缴费不足部分。2017年1月1日起中断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除了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220元外,还需补缴欠缴年度个人缴纳部分。其中,2017年度个人缴费180元,2018年度个人缴费220元。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合并征缴,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方式

1、今年城乡居民一律通过遂川县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参保人员可在遂川县智慧医保微信平台开展缴费,也可到各乡镇农商银行网点代缴,或由乡镇人社所和村干部在微信平台上代缴。泉江镇和于田镇城乡居民既可在遂川县智慧医保微信平台上缴费,又可在县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及ATM自助缴费机上缴费。

2、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医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人口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口,个人不用缴纳医保费,均由该县财政全额补助参保。(遂川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李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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