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省高速公路網屏古聯絡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批覆

「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省高速公路網屏古聯絡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批覆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省高速公路網屏古聯絡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批覆

閩政文〔2018〕220 號

省交通運輸廳、物價局、財政廳:

你們《關於核定福建省高速公路網屏古聯絡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請示》(閩交規〔2018〕66號)悉。經研究,同意你們關於省高速公路網屏古聯絡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意見,即車型收費基本費率按小型車每車公里0.60元計算,計重收費基本費率按0.090元/噸公里計算。

收費車型分類和收費係數,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現行的收費車型分類標準及收費係數執行。行駛在屏古聯絡線的載貨類汽車計費辦法、跨路段行駛計費辦法、區間計價進整辦法以及“綠色通道”車輛、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ETC(包括非現金支付)車輛和大型物流企業車輛的減免徵標準等,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現行相關規定執行。收費年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高速公路网屏古联络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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