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18年市十件实事进展情况通报

权威发布!2018年市十件实事进展情况通报

2018年市十件实事进展情况通报

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十件实事工作,12月7日,市长尚朝阳主持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加快工作推进,尤其是进展缓慢的项目要加大力度,加强督导,确保民生实事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现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完成的工作

1.水稻生产功能区农业保险覆盖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农业保险方案》规定要求完成水稻种植投保工作。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承担的20%部分由县区财政代缴,全市共涉及99811户,种植水稻面积540230.26亩,投保率100%,县区财政共代缴保费422.17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水稻种植投保5163887.8亩。

2.中小学教育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中心城区计划实施中小学提升工程6所。其中,羊山新区戴庙小学改建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3.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全市计划完成标准化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任务46个。其中,罗山县4个、新县4个已全部完成。

4.棚户区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棚改项目39个、16654套。其中,息县、淮滨县、光山县、潢川县、商城县、新县、南湾湖风景区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

5.城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维修和改造背街小巷。浉河区20条,已全部完成。

(2)改造提升新老城道路绿化。平桥区2条(平中大街、平西路)、羊山新区2条(新十一大道、新五大道)已全部完成。

6.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信阳供电公司)。全市计划对88个深度贫困村电网进行改造升级,已全部完成。

7.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中心城区计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4座。其中,羊山新区1座、浉河区1座已基本建成,初步具备建筑垃圾消纳能力,正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建设。

8.学校(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22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9.城乡医疗卫生室服务提质工程(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新建(改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计划13所,其中,商城县、淮滨县、新县、羊山新区全部完成。

(2)设备配置。全市计划配置DR82台、彩超28台,其中,淮滨县、商城县、罗山县、息县、羊山新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全部完成。

(3)卫生室达标创建。全市计划创建“五星级”卫生室2498所,其中,罗山县、商城县、羊山新区、上天梯管理区全部完成。

(4)标准化中医馆建设。全市计划建设130个,其中,浉河区、罗山县、潢川县、淮滨县、息县、商城县全部完成。

(5)卫生技术人员和医师培训。全市已培训351人,完成培训任务。

二、正按时间节点推进的工作

1.中小学教育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羊山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实施单位:羊山新区)。主体工程已封顶,门窗已安装,正进行装饰装修扫尾工作。

(2)羊山中学东校区(育才中学)项目(实施单位:市教育局)。年度计划启动项目建设,完成征拆和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报告编制、规划平面图等工作,正办理土地预审和启动规划设计;房屋拆迁完成39户,占79.59%,迁坟完成85座,占89.47%。

2.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潢川县完成投资98.8%、浉河区完成投资97%、息县完成投资86.3%、南湾湖风景区完成投资80%、淮滨县完成投资73.2%、固始县完成投资66.7%、羊山新区完成投资65%。

3.城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维修和改造背街小巷。平桥区20条,已完成19条,占95%。

(2)改造提升新老城区道路绿化。浉河区2条(建设东路、浉河南路),正施工建设,完成投资927万元,占30%。

4.城市公交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购置新能源空调车辆。计划购置300辆,首批100辆正在交付。

(2)新增公交线路5条。已初步完成调研和规划。

(3)更新公交线路。公交16路已完成更换20台新能源车并正常运营。

5.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信阳供电公司)。全市计划完成110千伏及以上电网续建项目15个,已完成项目10个,在建项目5个,完成投资65415.79万元,占94.8%。

6.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南湾湖风景区1座,已完成征地拆迁,正进行场地平整和购置车辆冲洗设备,完成投资1060万元,占96.4%;

(2)平桥区1座,已完成进场道路硬化,正购置车辆冲洗设备,完成投资100万元,占57.80%。

7.城乡医疗卫生室服务提质工程(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新建(改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罗山县完成投资93.3%、息县完成投资91%、南湾湖风景区完成投资77.5%。

(2)卫生室达标创建。平桥区完成97.2%、息县完成97%、鸡公山管理区完成94%、潢川县完成94%、新县完成93.6%、淮滨县完成91%、信阳高新区完成87.5%、浉河区完成87.9%、光山县完成85%。

(3)标准化中医馆建设。平桥区完成73.3%、光山县完成60%。

三、进展缓慢的工作

1.中小学教育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平桥区中山小学改扩建项目,正进行二层施工,完成投资19.30%(实施单位:平桥区)。

(2)羊山新区第三小学续建工程,正进行一层施工,完成投资18%(实施单位:羊山新区)。

(3)浉河区三五八学校改扩建项目,正对12号教学楼进行改造,完成投资40%(实施单位:浉河区)。

2.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平桥区3个,完成投资22.5%,其中2个仍在前期准备;信阳高新区1个,完成投资22.3%,仍在前期准备;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3个,完成投资10%,正在进行财政评审;光山县4个,完成投资10%,其中2个仍在前期准备;商城县4个,完成投资6%,其中1个仍在前期准备。

3.棚户区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年度计划于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1)浉河区:计划开工建设项目7个、2132套,已开工6个项目、1919套,开工率90%。

(2)固始县:计划开工项目1个、368套,已完成货币化安置签约110套,完成29.9%,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

(3)羊山新区:计划开工项目4个、3994套,已开工项目3个、644套,开工率16.12%。

(4)平桥区:计划开工项目2个、1935套,已完成货币化安置签约112套,完成5.78%,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

4.城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幸福路和富民路北段贯通工程(实施单位:平桥区)。资金不到位,处于停滞状态,尚未开工建设。

(2)浉河北路改造工程(实施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报告专家评审,正优化论证项目建设方案,尚未开工建设。

5.城乡医疗卫生室服务提质工程(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新建(改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潢川县完成投资24.2%、光山县完成投资21.4%。

(2)设备配置。浉河区完成40%、平桥区完成20%,新县和光山县正进行招标,潢川县正报批资金和第三方评估。

(3)标准化中医馆建设。新县完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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