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2起火災致14人死亡 昆明一街道辦3領導被免職

新京報訊(記者 張彤)12月12日,昆明市紀委監察委發佈通報稱,西山區福海街道辦事處在3月內連續發生兩起較大火災事故,涉事街道辦3名領導被免職。今日(13日),新京報記者從昆明西山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通報中指的是9月1日和12月2日發生的兩起較大火災,共致14人死亡。

新京報此前報道稱,12月2日凌晨1時58分許,雲南昆明市西山區福海街道辦事處船房社區新農村居民小組84號發生一起火災,共致8死3傷。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雲南昆明市西山區政府於9月1日發通報稱,當日凌晨,西山區福海街道辦事處楊家地社區王家地新村37號1樓樓道處發生火災。明火於5時1分撲滅,清理火場過程中,發現6名遇難者(5女1男)、7人受傷。

12日下午,昆明市紀委監察委官網發佈通報稱,近期,西山區福海街道辦事處連續發生兩起較大火災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同類場所、同類問題、同類事故,3個月時間在同一街道連續發生,充分暴露出西山區福海街道轄區出租屋消防管理責任和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措施不落實,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工作失職。

目前,紀檢監察機關按程序提請有關部門,現已對福海街道辦事處主任袁鑑、福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陸春蘇、福海街道城管中隊長王凱軍予以免職,並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紀律和法律責任。

13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昆明市西山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上述通報中所述的兩起事故確係9月1日與12月2日發生的較大火災。

新京報記者 張彤 編輯 張太凌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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