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惡勢力犯罪有何新趨勢?來看省高院發佈的典型案例

2018-12-13 17:26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王華衛 記者 李陽陽

黑恶势力犯罪有何新趋势?来看省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向政治領域滲透趨勢明顯,向經濟領域擴張方式多樣,與其他治安問題交織合流......這是當下我省黑惡勢力犯罪正呈現出的新特徵。12月13日上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省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新聞發佈會,向社會發布一年來浙江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基本情況,併發布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一、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的徐棟傑等21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等案

【簡評】本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央第五巡視組移交線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大案件。該組織以酒吧招募保安為起點,發展成人數眾多、層級分明、結構嚴密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具有黑社會組織的典型性;為一己私慾或打擊報復相關人員等,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包庇等不法行為,具有實施犯罪行為的特性;為擴大組織勢力,鞏固組織經濟基礎,以開設賭場、非法經營、強迫交易等行為攫取數千萬元非法利益,具有牟取不法利益的經濟特徵;該集團有組織的實施犯罪,在北侖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人民群眾對該組織產生嚴重的心理畏懼,具有廣泛的社會危害性,是典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寧波中院依法運用自由刑、資格刑、財產刑處罰各被告人,對首要分子徐棟傑處以極刑,並判決相關被告人賠償被害人損失,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連根拔起,斷絕其死灰復燃的可能,高度響應了黨中央掃黑除惡的號召,確保了當地群眾生活幸福安康。

此外,本案涉及的若干國家工作人員充當該組織“保護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和審判。

二、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判決的陳新昌等9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罪案

【簡評】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紹興地區判決的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該犯罪組織持續時間長達十餘年,以公司化模式發展,同時呈現向政治領域滲透,向建築業、房地產業等經濟領域延伸的特點,實施了威脅、跟蹤、滋擾、毆打、聚眾鬧事等多種暴力或“軟暴力”犯罪手段,並從中攫取數千萬元非法經濟利益,系典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越城法院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律師權利的前提下,公正公平審判,對9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三年不等,並處以多種財產刑,紹興中院二審依法予以維持,且涉案資產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帶下,穩妥有序處置,充分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嚴厲打擊了黑惡勢力的氣焰及其經濟根基,保障當地的政治穩定、經濟健康和人民生活安定,具有極大的震懾作用和良好的宣傳教育作用。

三、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的陳才強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罪案

【簡評】該案系中央政法委督辦的特大涉黑案件,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該犯罪集團在溫嶺當地存續近20年,擁有龐大的犯罪組織,實施大量的犯罪行為,攫取鉅額的非法利益,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是典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金華中院受理該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合議庭,依法為全部被告人指定辯護人,充分保障被告人權利和律師的執業權利;召開庭前會議以解決程序性事項;還合多個機關之力,組織了長達半個月的庭審;最後撰寫了42萬餘字的審理報告、217頁的判決書,順利完成審判任務。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審判,一方面肅清了溫嶺當地部分行業黑惡勢力的影響,極大地震懾了其他黑惡勢力,另一方面,保障了當地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及人民群眾生活安定幸福。同時也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予以警醒,與黑惡勢力同流合汙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省高院對原審部分法律適用的改判,維護了被告人的權利,更體現出嚴謹的司法作風和嚴格依法審判的理念。

四、台州溫嶺市人民法院判決的吳曉明等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套路貸”案

【簡評】該犯罪集團成員眾多,組織分工明確,犯罪行為配合嚴密,逐利目的明顯,危害特徵突出,系一典型的“套路貸”犯罪集團案件。該集團的所實施的犯罪涉及與民生有關的資金信貸行業,涉案金額極其巨大,是黨中央要求重點打擊的行業領域;在借款逾期情況下,犯罪集團成員還使用威脅、恐嚇、滋擾、侮辱等“軟暴力”手段,是黨中央要求嚴厲打擊的犯罪手段;該犯罪集團影響當地經濟發展,影響人民對幸福生活的追求,更是黨中央要求從嚴從快從重打擊的對象。此外,該案合議庭審慎研究該集團犯罪行為,認定其不屬於“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未將其定性為檢察院指控的非法經營罪,體現了嚴格依法審判的精神。

五、杭州市經濟開發區法院判決的盤榮有等8人惡勢力團伙“校園貸”案

【簡評】“套路貸”系本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打擊的一類犯罪行為,而本案所涉的“校園貸”是“套路貸”的一種表現,其針對在校大學生甚至部分未成年人實施,危害性不言而喻,本案亦是今年經濟開發區查處的“校園貸”系列案件中最為典型的一個案例。本案被告人盤榮有等8人惡勢力團伙僅敲詐勒索罪事實就多達十三起,涉案金額數十萬元,還伴有毆打、威脅、拍攝裸照、鬥毆等多種不法行為,甚至部分在校大學生家庭成員均被捲入其中,對被害人的學習生涯、家庭生活產生了重大不良影響。經濟開發區法院在審判同時,積極開展了各被告人對被害人的退贓退賠工作,挽回了大部分損失,較好地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同時,浙江法院在此也呼籲在校大學生,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金錢觀,切勿盲目攀比,若確有貸款需求,也應向正規的金融機構申請,謹防不法機構、不法分子藉機作亂。

【浙江新聞+】

省高院副院長崔盛鋼介紹,2018年1月23日至11月30日,全省法院一審受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328件2457人,其中涉黑48件598人;已判決136件844人,其中涉黑14件182人。二審受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50件513人,其中涉黑13件244人;已裁判案件32件326人,其中涉黑7件119人。一二審已經生效涉黑涉惡案件數共104件632人,其中涉黑13件132人;構成黑惡犯罪被告人的重刑人數82人,其中涉黑犯罪被告人的重刑人數48人;構成黑惡犯罪被告人被判處財產刑人數309人,其中涉黑犯罪被告人被判處財產刑人數77人。

目前,我省黑惡勢力犯罪呈現新特徵。從浙江法院涉黑涉惡犯罪審判情況分析看,涉黑涉惡犯罪向政治領域滲透趨勢明顯,侵蝕危害基層黨組織、政權組織。如紹興越城陳新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中,陳新昌把持當地基層政權十餘年,培養多名被告人為村委,甚至被選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嚴重危害當地政治生態,擾亂經濟環境,影響社會穩定。

向經濟領域擴張方式多樣,嚴重危害經濟發展秩序。開展地下融資,通過高利放貸、惡意討債等手段強佔公司企業。比如台州吳永傑“套路貸”犯罪組織,其下屬的吳曉明團伙以滋擾、威脅等“軟暴力”手段實施非法網絡放貸業務,涉案金額1600餘萬元,極大危害群眾人身、財產安全,不利當地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與其他治安問題交織合流,嚴重危害社會大局穩定。特別是在農村地區,一些黑惡勢力橫行鄉里、欺壓百姓,不僅在徵地、拆遷、採礦、林業、漁業等領域強取豪奪,而且通過競選“村官”、賄賂、恐嚇等手段把持基層事務,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成為危害社會穩定的突出隱患。

犯罪人群成分複雜,所涉罪名眾多,危害範圍廣大。涉黑涉惡犯罪人群包括曾有前科劣跡人員、基層農村幹部等,甚至出現在校大學生或老年人涉惡犯罪情形,比如嘉興南湖葛梅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被告人及被害人絕大多數為未成年和在校學生;金華陳才強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陳才強一人犯19個罪,影響當地建築業、金融信貸業、娛樂業、房地產業、酒店業等多個領域,對穩定、經濟、民生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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