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幹部檔案造假當“零容忍”

在十九屆中央首輪巡視中,湖南、寧夏等地因“幹部人事檔案造假”被點名。11月27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的十二屆省委第三輪巡視情況中,七星關區、松桃縣、安順市等縣(市、區)亦被指出存在“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針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重點圍繞“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細化造假行為表現、框定責任主體,提出“十一嚴禁”紀律要求。(見12月1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幹部檔案造假不是個小問題,一處造假往往牽出多人、多部門。比如,轟動一時的“騙官書記”王亞麗,其檔案假到只有性別是真的,其檔案中90多枚公章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假的。眼下,一些地方“洗白”檔案、造假騙官等問題為百姓詬病,有的造假人員背後不但有“高人”協助,還存在錢權交易。

幹部檔案造假、注水,是一種隱蔽卻危害極大的腐敗。一者,幹部檔案記載著一名幹部的基本信息、生活經歷、工作履歷等,是黨員幹部成長軌跡的“歷史憑證”。二者,幹部檔案還記載著幹部的政治思想、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多項內容,是黨和人民選拔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幹部人事檔案造假,擾亂了黨員幹部任用和選拔的秩序,影響到競爭的公平性,而一名幹部如果連個人檔案都造假,對黨和人民所說的話、做出的承諾,又有幾分可信?

幹部人事檔案造假,歸根結底還是一個“利”字:或為提拔、晉升提供便利,或從造假檔案中獲得更多好處。如被稱為“五假副部”的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原主任盧恩光就是在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家庭情況等方面全面造假,“一路造假一路高升”直達副部職位。

匡正黨風政風,首先要對檔案造假“零容忍”,按照《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劃出的“紅線”要求,堅持“凡提必審、凡進必審、凡轉必審”,嚴格把好乾部人事檔案審核“第一道關”。其次,要認識到幹部人事檔案造假,絕不僅是道德上的問題,更是在踐踏法治,因而去沉痾當用猛藥。如今中央提出“十一嚴禁”紀律要求,有助於完善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中的薄弱環節,而從法律上看,塗改、偽造檔案的行為,該追究法律責任的必須依法嚴肅處理。

根治幹部人事檔案造假,還需建構“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長效機制。一要對公職人員人事檔案進行常態化的分級、分批系統專項審核,對參與檔案造假者以及檔案管理中涉嫌瀆職失職者予以懲戒,以此警醒更多的人;二要完善制度,讓檔案管理專業化。既要通過堵塞漏洞,不給權力插手的機會,也要優化檔案管理方式和細節,比如改變檔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建立檔案數據庫並全國聯網,為社會監督創造條件,從源頭上壓縮檔案造假空間。(劉英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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