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车酿惨祸 殃及借车人

锦州长安网讯

练车酿惨祸 殃及借车人

一年轻小伙为考取驾照,借来车辆边干活边练习,本想练车、赚钱两不耽误,不料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不但自己犯了法,还连带借车人与其一同受到法律惩处。

郭强是黑山县某村农民,刚满20岁的他一心想成为一名汽车司机,为了熟练驾驶技术,能顺利考取驾照,他向亲戚吴成良提出借车练车的想法,不但得到了吴某的支持,还替其在某砖厂找了个边练车边运送山土的活儿。

2018年7月4日15时许,郭强边驾车运送山土边练车,由于其对驾驶技术只是一知半解,当其将一车山土拉到砖厂后,在调头倒车时因瞭望不周,将路边的行人王某刮倒并碾轧,致王当场死亡。郭强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后回到自己家中。吴成良得知此事后找到郭强,向其告知,“肇事后逃逸,只能罪上加罪,你应马上投案自首,以争取从轻处罚。”郭强原本不想逃脱罪责,只是因过分害怕,一时糊涂才没及时报警。听到这样的忠告后,郭强便于事发当晚在吴成良的陪同下,到黑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吴也主动交待了将自家车借给郭强的事实。

经交警大队认定,郭强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成良明知郭强无驾驶执照而将该车交给其驾驶,负此次事故的连带责任。黑山县公安局以二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予以刑事拘留,随即依法执行逮捕。

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郭强与吴成良一次性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90000元。

2018年11月19日,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依法对该案审结。以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郭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吴成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李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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