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黄冈新视窗网消息(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王琦)11月30日,《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举行。《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我市第二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自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天上午8点45分,在市人大常委会门前,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向参加新闻发布会的代表,发送了《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单行本。

四海社区书记邱少华:我们四海社区属于中心城区在我们那面临着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油烟污染的情况非常多,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感到非常无奈,这次条例的出台,可以使我们更好的协助城管执法部门,管理好这座城市。

遗爱网 陈浩:环境卫生问题我觉得是大事情,我觉得是广大市民包括我也很重视的问题,第一是因为直接影响我们的居住环境,再加上也影响我们生活质量,所以环境好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就高了,心情也舒畅了,所以这次我觉得条例出台之后,我觉得黄冈的还击会更加的好。

上午9点,新闻发布会准时开始。会议宣布了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届第十四号公告,介绍《条例》基本情况。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委、市人大城环委相关负责人,回答了楚天法治、湖北日报、黄冈广播电视台、黄冈日报、法治大别山媒体记者提问。副市长上官福令代表市政府,就贯彻落实《条例》做了表态发言。

楚天法治记者: 我是…记者,请问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许多管理部门,《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促进齐抓共管是如何规定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江海松: 一是《条例》建立了市容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住建、规划、公安、发改、财政、房管、人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等多部门参加的协调联系会议日常工作,以保障各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研究事关全局,需要共同配合解决的突出问题,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二是建立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各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构)筑物、设施、场所及其周边划定范围内的区域为各单位和个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条例》对责任区如何划定、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履行哪些义务、履行义务不到位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都作了明确规定。建立这个制度是总结我市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中推行的“门前四包”和“庭院三包”经验,予以法治化、规范化,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

黄冈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黄冈,对新闻发布会全程进行了现场直播,网络直播观看人数达4.27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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