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制度

我國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制度

宅基地,通俗來說就是農村用來建房子的土地,但是宅基地並不是個人所有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個人擁有使用權。宅基地的使用權並沒有期限限制,而且宅基地的獲得也是無償的,這在一定程度上還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的功能,保障村民住有所居。

我國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國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制度

但是目前農村“一戶多宅”現象仍然普遍存在,一個原因是老人去世之後,留下的宅基地歸下代子女所有。另一個原因是之前村民亂佔地,隨意建造房子,搭建簡易房屋養殖家禽等。時間久了就成為了自己的宅基地。

我國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制度

“一戶多宅”的現象導致了村容村貌髒亂差的現象,由於房屋隨意建設,沒有規劃,村裡的道路彎彎曲曲,無排水排汙設施,經常可見村道坑坑窪窪,汙水橫流。

另外,“一戶多宅”使得大部分的宅基地為少數人佔有,導致新生代的農民獲取宅基地難。而佔有多處宅基地的人經常會有宅基地閒置的現象,這也是很多村莊普遍存在的矛盾。

我國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制度

為了村容村貌,以及避免浪費土地資源,各地政府也出臺了許多相應的政策,不僅要保障農民的利益,還要把村裡的各項資源盤活起來,建設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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