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出臺政策擴大殘疾兒童救助面 符合條件最高可補貼六萬元

為進一步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和省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精神。近日,商洛市政府出臺了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原則、工作目標和救助對象、標準及內容。

方案指出,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落實工作,要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制度銜接、規範有序、公開公正,保障基本、突出重點、應救盡救原則,確保到2020年,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殘聯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到2025年,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康復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能力顯著增強,服務質量和保障水平明顯提高,殘疾兒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復服務,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目標任務。

方案還明確了救助對象、內容和標準,康復救助對象為符合康復救助條件的0-6歲(含6週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的殘疾兒童;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原則上不做過多的限制。救助內容及標準涉及聽力言語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評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蝸條件的,為其提供電子人工耳蝸產品1套並實施免費植入手術、評估及術後調機,救助標準為6萬元/人(限單耳單次手術)。視力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為視力殘疾兒童提供助視器適配和視功能訓練,每人補助0.2萬元,訓練時間不少於1個月。肢體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為先天性馬蹄內翻足等足畸形、小兒麻痺後遺症、腦癱導致嚴重痙攣、肌腱攣縮、關節畸形及脫位、脊椎裂導致下肢畸形等矯治手術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標準為1.92萬元/人。智力殘疾、孤獨症兒童康復救助:機構康復訓練每人每月補助0.2萬元,訓練時間不少於1學年。輔具適配項目救助按照省殘聯、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制定標準執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殘疾兒童在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發放送訓費,由縣級財政部門與定點康復機構直接結算。

方案還要求各縣區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救助標準不得低於本方案明確的救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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