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场又现周口 此种行为”应该鼓励“?

导语:位于周项路上的郑洼社区等村庄拆迁后,当地村民利用拆迁后的土地私建停车场,车辆停放在拆迁废墟上。并将拆迁区域划块分包。当地村民反映强烈,指村庄拆迁后被个别人拿来牟利。

违法停车场又现周口 此种行为”应该鼓励“?

近日,周口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郑洼社区不断有群众向本报打来电话反映该村拆迁后,拆迁废墟上被个别人拿来开办停车场,还将废墟划块对外出租谋取利益。

反映称:“周口搞开发需要拆迁,我们支持。可拆迁后的村庄被个别人拿来牟利,我们想不通。好好的房子拆迁,我们投亲靠友,想方设法租房子安身。可拆迁的庄子却变成了停车场,个别人利用拆迁废墟谋取暴利我们心里难以接受。”

接到反映后,今报记者前往郑洼社区实地走访,郑洼社区服务中心对面原郑洼村原址上是一个无名大型停车场;郑洼社区服务中心西边通达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是平安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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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停车场老板姓郑,自称开停车场已经多年,原来在其他地方开,现在拆迁后这片地方闲着没用,就挪过来了。该停车场大门西侧长期租给周口汽贸有限公司,销售五征三轮车和某品牌汽车。

停车场收费按照大车每天二十元,小车每天十元收费,长期停车可以优惠,包月每个车位一月二百元;包半年每个车位九百元。不管停与不停,都按月收费。

平安停车场里边分为四块,一块停放社会车辆;一块租给废品收购站;另外两块分别租给专用工程车和沙石销售处,其中沙子销售处占地仅两亩大小,年租金一万三千元。收费则比无名大型停车场低廉。包月每个车位仅一百五十元。

两家停车场老板均表示可以长期停放,包年优惠幅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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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了周口市公安局停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该人员称:“关于这两个停车场圈地收费的问题,他们不是占用公共资源,我们也没有具体处罚的依据,国家发改委那边下的有文,好像是鼓励这种(收费),解决社会车辆停车问题。

对此,反映群众则有不同看法:"征收后的土地应该属于国有公共用地,如果我个人不办理任何手续,随便圈一块地当作停车场来收费,职能部门会不会监管?到时候我也可以对外宣称这是在解决社会车辆停车问题?”

记者截稿前,停车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发来了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而文件规定内容却与工作人员的说法大相径庭。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文中第七条规定“对于小型或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鼓励实行备案制。各地最大程度地减免停车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而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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