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母親給女兒的忠告:婚姻裡,這四種事情做了會“命苦”

導語:一個老母親給女兒的忠告:婚姻裡,這四種事情做了會“命苦”

婚姻是兩個人因為愛情而自願走到一起,然後想要守在對方身邊好好走完一生,說到底,是想要得到幸福,而不是想要將自己變成對方的傭人。愛情與婚姻的本質:我們是為了更快樂才結婚,不是為了受罪吃苦!且聽一個老母親給女兒的忠告:婚姻裡,這四種事情做了會“命苦”。

一個老母親給女兒的忠告:婚姻裡,這四種事情做了會“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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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事情:任勞任怨

張阿姨告訴自己女兒結婚之後第一件不該做的事情就是:任勞任怨。她講述的例子其實是自己從前的經歷。她說自己當初嫁給孩子父親之後,愛屋及烏,任勞任怨,只要是丈夫與婆家開口讓她做的事情,事無鉅細,也不論難易,她都會竭盡全力去學、去做,以至於把她父親慣成了大爺。

平時在生活當中,什麼事情都不做,他最擅長的一個本領,便是把自己妻子的名字當歌唱,動不動便喊她來處理,弄得她最終發現自己存在的價值,除了是這個男人的妻子之外,更多的是他的保姆。對方還對她諸多挑剔,動不動就嫌棄她。最終,他們並沒有走到最後,兩人公手了。她奉勸女兒,夫妻平時得分工合作,女人得學會不該自己做的事情學會拒絕,不要成為婚姻的保姆。

一個老母親給女兒的忠告:婚姻裡,這四種事情做了會“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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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不索取回報

“婚姻就像兩隻手划著圓圈跳舞一般,一隻手向外伸展似乎在贈予,另一隻手往回呈收攏狀,又似乎在索取,這樣才能達到一種和諧的平衡。”張阿姨對女兒說道。她要講的第二件不該做的事情,就是女人在婚姻當中不索取回報。

她告訴女兒說,隔壁那位出嫁之後兩年多的女孩子,最終以離婚收場,黯然回到孃家生活,並不是因為做錯了事,反而就是因為太善良了。她就是那種被父母從小教育得認為女人婚後就得對婆家與丈夫無私奉獻的類型,絕對的賢妻良母。可問題是,她的付出沒得到半點回報不說,她自己也沒有任何這方面的想法,久而外之,她為婆家人做的一切,形成了習慣、變成了理所當然。

累得夠嗆卻得不到婆家人的尊重,反而被看低,最終由於受不了這種對待,她與越來越離譜的丈夫離了婚,也離開了那個半點也不珍惜她的婆家。太不求回報,最終你將發現,自己一顆“好心”,只會被人當成“驢肝肺”。

一個老母親給女兒的忠告:婚姻裡,這四種事情做了會“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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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容易被感動

沉浸於愛情當中的女人,幾乎全都是瞎子、聾子與傻子。她們總是將所有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自己愛的這個男人身上,由於愛,因此失去了基本的判斷;由於信賴,從而偏聽偏信,不管對方說什麼,都不會“聽其言,還得觀其行。”

哪怕對方口裡說得要為你摘下星星月亮太陽,可平時你不舒服,麻煩他下樓幫你買個早點他也懶得動。這算哪門子的愛情?再動聽的諾言,假如沒有實際行動加以實現,便是空頭支票與欺騙而已,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都不懂,任憑老公的甜言蜜語就把自己哄得感動,那麼你在婚姻當中,就會始終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這是方阿姨告訴女兒的第三件不要在婚姻當中做的事情:容易被感動。

當然,談的這些體會,還是來自當年她自己與孩子父親的經歷。現在她回頭再看,認為即使是婚後,女人還是得學會對於生活與未來有所追求,不要將所有的希望與關注全放在男人身上,在婚姻當中才會獲得更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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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種:補貼孃家

至於最後一種不能在婚姻當中做的事情,方阿姨說的是:補貼孃家。關於這一點,她自己倒沒做過,可是已經從左鄰右舍太多夫妻的爭吵當中發現了這樣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原來不止是一個兩個女人在婚後依然保留著這樣一個習慣。

在她們看來,就算是婚後,也改變不了自己仍是父母女兒這樣一個事實。“就拿從小看著你長大的陸阿姨來說吧,她就認為孃家的事情,是她一輩子義不容辭的責任。只要父母跟弟弟開口,砸鍋賣鐵,她也會想辦法達到家人的心願。可忘了量力而行,也沒有就此與丈夫達成一致。最終孩子都要讀高中了,可還是因為這件事情與婆家鬧得很僵。

在她偷偷拿了丈夫10萬給弟弟一家買房子之後,她老公跟她離了婚。”結了婚,就是有了自己家庭的人,對於婆家與孃家,要一碗水端平,有什麼事情,與丈夫商量著來,切忌不顧一切,心中只裝著自己的父母與家人,這樣只會讓婆家看不起,也會傷害夫妻之間的感情。

三點觀點:

婚姻是一門高深的學問,如何學會正確的相處之道、擺正自己的心態,在不喪失尊嚴的情況之下,做到相敬相愛、相知相惜,這些都是需要不斷學習與摸索的。可是請一定記得:夫妻是一種平等的關係,從人權到人格,再到感情,放在天秤的兩端,得處於同一水平線上,才算是正常。假如雙方高度起伏完全不同,那麼就代表失衡,而始作俑者,就有可能是因為女性自己沒有找到正確的相處方式而使得自己處於劣勢,換句話說,就是人們口中命苦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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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點是您最好的傾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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