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对首例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对首例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2018年11月28日,由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渉恶线索后认定为渉恶犯罪,并提起公诉的更某等六人涉嫌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在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果洛州首例涉恶案件。果洛州人民检察院派出四名双语干警出庭支持公诉,并组织全州两级院主管公诉业务检察长及公诉部门负责人旁听了公开审理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六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在班玛县、久治县、阿坝县的一定区域内实施4次抢劫、2次抢夺,1次强奸的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抢劫罪、抢夺罪、强奸罪分别追究六人刑事责任,且其中五被告人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对首例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因该案被告人数多、案情较为复杂,为有力指控犯罪,公诉人于庭前设计示证思路,结合全案证据庞杂的特点,制作近1000页的多媒体示证PPT,清晰直观地展示了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脉络和经过,取得了良好的示证效果。鉴于本案六名被告人均系藏族,公诉人庭审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均使用藏汉双语进行,充分保障了六名被告人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9日晚6时30分,庭审顺利结束,州检察院组织全州两级检察院观摩人员召开了观摩庭总结评析会,会议特别邀请了本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评析。会议就案件审查、文书制作、庭审控制、公诉人讯问技巧、举证质证策略、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点评。检察人员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就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进行深入探讨。会议最后,为了更好地指导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州院公诉处处长尕藏多杰结合该案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办理黑恶势力有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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