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償”在法律範圍也適用?鄭州三子女替去世父親還債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馮碩

被執行人去世,申請人借出的錢款誰來還?28日,記者從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瞭解到,該法院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此案被執行人去世後,其子女自願幫其父母還清了欠款。

【案情】借款10萬未還,男子被起訴後離世

2014年8月,楊某及妻子劉某向和某借款10萬元並簽訂資金使用協議一份,雙方約定資金使用時間為3個月。然而楊某和劉某在借款期限到後,並未按照協議還款,故和某訴至法院。後經法院判決楊某、劉某需償還和某借款10萬元及利息、違約金。

面對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楊某及妻子劉某仍不履行義務,故和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管城法院執行幹警接到此案後,主動聯繫被執行人,卻得知被執行人楊某已經去世,其妻子劉某也難以聯繫。執行幹警通過查控,得知被執行人劉某名下有一套房產,並且這套房產其子女也一直居住。

為幫助申請人儘快要回欠款,執行幹警決定從被執行人的三個子女處找突破口。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執行人的子女自願幫助其父母還清了欠款,該案件順利執結。

【說法】父債子償在法律範圍也適用?法院:可執行遺產

被執行人去世,就可以執行其子女、配偶嗎?父債子償在法律範圍也適用?就此,記者採訪了承辦此案的法官。

該法官介紹,父債子償在法律範疇可行,是需要一定條件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四百七十五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遺產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被執行人,由該繼承人在遺產的範圍內償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被執行人的遺產。

作為此案,作為被執行人的楊某去世後,房產在其妻子名下,但其子女居住其中。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可以執行這套房產,但如果法院執行房產的話,一家人的居住是個問題。而三人的母親年齡這麼大了,再讓她一直揹著債款,對老人是一種壓力。三人遂主動履行了執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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