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調整醫療費用 對16項價格項目標準進行完善

從11月20日起,北京市公立醫院的16項醫療費用將進行規範調整。根據規定,同一日內發生門診和急診留觀的,只能收取一個留觀診察費,門診10元、急診20元 ;早產兒護理每日40元,不得與新生兒護理同時收取。

昨日,市發改委、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聯合下發通知,對門/急診留觀診察費等16項價格項目規範內容進行補充完善,要求各有關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做好收費系統維護和價格公示工作。根據通知,此次新調整規範的16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從2018年11月20日起開始執行。

根據通知,本市門/急診留觀診察費規定為每日10元,但要求同一日內發生門診和急診留觀的,只能收取一個留觀診察費,門診費為10元,急診費為20元;留觀超過24小時後,第二日起則按照相應醫院等級住院醫事服務費,進行收取;人工洗胃30元/次、胃/腸管置管術20元/次、動/靜脈導管置管術88元/次,換藥(中) 24元/次、無張力腹股溝疝修補術560元/次、呼吸道病原檢測60元/份。

記者注意到,此次新調整規範的16項費用,與2017年市發改委公示的“床位費等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表”相比,並無價格上的變化,但在計價說明上做了不少新的補充說明和規定要求。

例如皮下注射費用,明確規定為“檢查、治療中的局部麻醉”,按照3.5元/次來收費;靜脈採血,則規定“六歲以下兒童末梢血採集,按6元/次標準”收費;早產兒護理,每日40元的收費,要求“不與新生兒護理同時收取”,疾患早產兒在相應等級護理基礎上加收費用,也不得超過30%,並執行分級護理相關規定;吸痰護理費,則規定手術期間進行的吸痰操作按照4元/次標準收費,可與分級護理同時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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